換言之,第七屆立法會候選人不僅必須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而且,必須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嚴格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拒中抗共”政治勢力整體是不具備第七屆立法會候選人資格的。但從香港政治現實出發,鑒於該陣營政治團體已在歷屆立法會佔有議席,第七屆立法會須禁止該陣營中一貫發起或積極參與企圖推翻國家政治體制活動者。
這裡需要把握一個重要原則性區別,即:立法會議員不同於普通居民,後者在言論和集會自由上可以參與反對國家政治體制的活動,但是,前者則不能。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政府,立法會議員作為特區建制重要成員怎麼可以與中央為敵?
只容“建設性反對派”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允許“建設性反對派”,所謂“建設性”即不以中央政府為敵,承認國家政治體制。“拒中抗共”政治勢力唯有分裂和瓦解,才能令一部分人改變敵視國家政治體制的立場,向“建設性反對派”轉化。
不少人指望全國人大常委會在7月前完成港區國安法立法,以產生震懾“拒中抗共”政治勢力的效果。於是,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所面對的第三個挑戰,是能否借助港區國安法令“拒中抗共”政治勢力失敗?
首先,港區國安法即使未完成立法也已對“拒中抗共”政治勢力產生了不可低估的震懾作用,表現在後者加強準備參選人的後備方案即所謂“Plan B”。港區國安法也會支持特區政府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把住立法會候選人資格關。但是,不能指望足夠多的香港選民(居民)因為港區國安法而在立法會選舉中拋棄“拒中抗共”政治勢力。
香港社會對全國人大決定制定港區國安法的普遍反應是感覺意外。這一點決定了香港大多數居民(選民)會謹慎分析香港政治演變,需要時間來形成結論。最近,香港居民熱烈認購內地來港上市公司的股票,金管局連續買美元沽港元以平抑港元匯價,折射港區國安法沒有引起恐慌,但生活照舊也意味著政治生態難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