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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電令”能否破解城市交通管理難題?
http://www.CRNTT.tw   2020-06-25 10:52:08
 
  減少保有量、限制出行範圍,是不少城市破解電動自行車管理難題的主要思路。廈門市從2007年開始對電動自行車採取區域限行,島外電動自行車禁止進入島內,島內電動自行車也不得在部分主要道路行駛。深圳市從2012年開始將城市快速幹道、主幹道等區域劃定為電動自行車限行區域,並逐步擴大限行範圍,至2019年基本將城市所有快速幹道、主幹道劃定為電動自行車禁行區域。

  據官方介紹,這些城市經過上述措施,交通秩序明顯優化,也減少了電動車交通事故的發生。

  新國標 新號牌

  去年4月,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正式實施。在此之前,我國電動自行車領域的標準已實施近20年。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整車質量(含電池)不得超過55千克。

  福州市《通告》提出,免費換發新式號牌,“引導在用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逐步退出”,取消電動車帶牌銷售,新註冊電動自行車牌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統一管理。

  換牌前夕,記者走訪福州福飛南路上的多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點時,發現所售車輛已全部更新為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一位銷售人員告訴記者,在此之前,庫存“超標車”受到部分市民歡迎,有的車輛價格甚至上漲了幾百元。“舊款‘超標車’車身大、電池容量大,載人坐得更穩當,車輛最大時速可以提升至50公里,實用性強。”

  當前,外賣騎手駕駛電動自行車穿梭在街頭“與時間賽跑”的畫面已成為常態。有騎手向記者介紹,想要實現一天內送餐騎行的續航,往往會多配幾塊電池及時更換。然而,因搶單超速駕駛、違反交通規則,也使得外賣騎手交通事故發生率占比越來越高。

  針對郵政、快遞、外賣、代駕、環衛等服務行業,福州市《通告》中提出,實行單列號段管理,號牌總量按照企業已繳納社保的服務行業路面一線員工實有數量實行總量控制;因工作需要確需申請的,由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核准需求後,企業統一購車、統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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