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3日電/據新華網報道,國際禁毒日即將到來,最高人民法院23日發布10件2019年以來全國法院審結的毒品犯罪和吸毒誘發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充分昭示人民法院依法從嚴懲處毒品犯罪的政策立場。
這些案例包括3件死刑案例,分別是:吳籌、吳海柱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案,周新林運輸毒品案,張偉故意殺人案。
在張偉故意殺人案中,被告人張偉明知吸毒後會出現幻覺等精神異常,且曾多次被戒毒、送醫,卻仍繼續長期吸毒。張偉誘騙獨行的7歲兒童,並將其殺害,致其屍首分離,犯罪手段殘忍,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張偉死刑,體現了對吸毒誘發的嚴重暴力犯罪的嚴懲。張偉已於2020年6月17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另7件案例分別是:劉勇等販賣、製造毒品案,祝浩走私、運輸毒品案,卞晨晨等販賣毒品、非法利用信息網絡案,劉彥鑠販賣毒品案,鄒火生引誘他人吸毒、盜竊案,陳德勝容留他人吸毒案,呂曉春等非法生產、買賣制毒物品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表示,近年來我國禁毒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人民法院審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數在2015年達到歷史最高點,一審結案數為13.9萬件,2016年開始回落,2019年降至8.58萬件,較2015年降幅為38.27%。
“必須清醒地看到,受國際毒潮泛濫和國內涉毒因素雙重影響,當前我國的禁毒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李少平說,“金三角”“金新月”及南美等境外毒源地對我國的滲透加劇,雲南、廣東、廣西等邊境、沿海地區的毒品走私入境犯罪仍保持高位。國內製造甲基苯丙胺、氯胺酮等合成毒品犯罪較為突出,全國法院一審審結的制毒物品犯罪案件數呈增長之勢。毒品問題常與“黃、賭、盜、搶、黑”等問題相互交織,誘發大量違法犯罪活動。
李少平表示,人民法院要扎實做好以毒品犯罪審判為中心的各項禁毒工作,積極參與國家禁毒委組織的“淨邊”等專項行動,與相關職能部門加強溝通配合,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按照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的要求,把好案件事實關、法律關和政策關,確保毒品犯罪分子得到及時、應有的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