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建春:水利部接下來將堅定不移踐行“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的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一方面,加強防洪工程建設。認真貫徹落實2018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上關於大力提高我國自然災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講話精神,加快重大節水供水項目建設,配合發改委推進150項納入2020~2022年重點建設項目清單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全面推進實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這些工程主要包括大江大河堤防建設與河道整治、流域控制性樞紐工程建設、蓄滯洪區建設、中小河流治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災害防治、行蓄洪空間整治、重點澇區排澇能力建設等。目前水利部已安排中央資金998億元,進一步完善防洪工程體系,提升洪澇災害防禦能力。
另一方面,強化水旱災害防禦行業監管。制定完善《汛限水位監督管理規定》《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運用監督檢查辦法》《山洪災害監測預警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等,健全監管制度體系。加大水庫安全監管力度,專人、專班緊盯大中型水庫汛限水位,實施“線上線下”監管,嚴禁違規超汛限水位運行;持續開展小型水庫“四不兩直”暗訪督查,推動三個責任人和三個重點環節落實到位。
針對發生強降雨的地區,以值班值守、山洪災害監測預警、堤防巡查防守等為重點,採用電話抽查、暗訪督查和工作組督導等形式,加強對基層水利部門的督查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整改問題。建立督查結果通報制度,督促各地壓實防禦責任,落實防禦措施。通過這一系列務實管用的措施,保證水工程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促進全行業更好地盡職盡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