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寧還建議,可以建立統一的直播帶貨違法舉報及維權平台,將直播帶貨置於全民有效監管之下,對於隨意誇大其辭、欺詐和誤導消費者的直播帶貨行為應納入社會誠信考核體系,對在直播帶貨虛假宣傳的主播除進行嚴厲經濟處罰之外,還應將違法情節嚴重、劣跡信息較多的主播拉入黑名單,實行市場禁入,提高直播帶貨違法成本,增強監管震懾力。
如果消費者在看直播時購買了推薦的商品,但是商品質量有問題該如何維權呢?
“如果消費者在直播中購買到了低質量產品,應及時保存購貨鏈接、支付憑證等固定維權證據。產品質量法規定,消費者有權就產品質量問題,向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查詢;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申訴,接受申訴的部門應當負責處理。同時還規定,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社會組織可以就消費者反映的產品質量問題建議有關部門負責處理,支持消費者對因產品質量造成的損害向人民法院起訴。”韓英偉說。
鄭寧說,如果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一般可以採取投訴、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據了解,近日中國商業聯合會已下達計畫,中商聯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將牽頭起草《視頻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範》和《網絡購物誠信服務體系評價指南》兩項標準,預計於7月份正式發布執行。該標準將對行業術語和定義、“帶貨”產品的商品質量、直播場景軟硬件要求、網絡主播的行為規範、行業企業的經營管理、內容發布平台合規性、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等作出規範要求,力求對行業起到監督作用,保障消費者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