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構建科技創新生態系統 保障“新基建”落地
文章稱,“新基建”以科技創新為內動力,以企業數字化、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為建設主線。加快構建科技創新生態體系,保障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技術實現,有效支撐“新基建”的落地推進都要求我們深化改革,協同推進政府管理服務體制改革、搭建新型平台、改革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完善配套措施機制。
第一,綜合施策精准布局“科技創新+”體系。結合城市發展規劃,統籌布局高校、企業、科研院所、人才、平台等科技創新要素。精准制定“網絡+”“智慧+”“數字+”等科技戰略。建立適應新技術新需求的科技創新制度,以制度創新促進科技創新,為“新基建”提供制度保障。積極培育創新型龍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中小微企業,培育形成強大的梯次型創新企業群。建立政策鏈、服務鏈和資金鏈聯動的創新發展模式,從財政金融支持、人才支撐、創新載體建設、科技服務業發展等各個方面,全面加大對科技自主創新的支持力度,形成覆蓋自主創新體系全過程的政策鏈。
第二,強化企業技術創新的主體地位。在頂層設計上,按照國家的戰略部署,出台配套落實細則。通過獎勵、補助和政策扶持,吸引新型投資,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形成優勢集群。引導有研發優勢和行業地位的國有企業進行戰略性關鍵技術的攻關和產品研發,提高自主創新研發水平。支持和鼓勵有實力的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技術研發。培育發展創新型企業,支持高水平研發機構與企業聯合創新,通過人才鏈、技術鏈、產業鏈、價值鏈、創新鏈帶動各所有制企業共同發展。
第三,搭建創新綜合平台載體。借力“新基建”擴張投資消費空間,整合電商平台、直播平台、移動支付、快遞物流、智慧城市等平台設施資源,推動新經濟和傳統產業發展。加快推進互聯網大數據分中心建設,提升行業、產業、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的風險防範和預警能力。搭建企業創新驅動孵化平台,以“平台+”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的模式,整合具有科技研發能力的企業,開展技術聯合研發攻關。培育專業性科技創新孵化器,在團隊建設、資金支持、對接資源等各個方面,為創新主體提供服務,幫助創新主體解決實際問題。搭建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平台、技術轉移服務平台等重要企業推介載體,為創新主體提供從交流合作、研發設計,到成果市場轉化的全鏈條服務。
第四,構建新型研究機構。綜合利用地方優質資源,央地聯合推進新型協同研發機構建設,培育無行政級別、無主管部門、無經費、無事業編制的新型研發機構。該機構通過市場化運營模式,將科技創新、人才培養、管理服務和創業投資等功能融為一體,成為發展創新型經濟和新興產業的重要載體。通過體制機制創新,構建起創新生態鏈和系統性生態環境,有效融合地方政府、學校、科研機構、企業、社會資本,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構建“政產學研”協同發展的研發機構。
第五,改革和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圍繞成果轉化、股權激勵、稅收等關鍵環節,持續推進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充分調動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創新資源,推動成果轉化和應用,打破制約科技成果轉化的瓶頸,在收益分配上有效激發科技人員參與的積極性。精簡科技管理流程和申報環節,把科研人員從繁瑣的申報材料中解放出來。通過合理放權建立層次分明的管理體系,開展項目立項決策權下放試點,賦予項目承擔單位更大自主權。完善“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的外部監管鏈條,健全誠信管理和信用信息披露機制,提升電子政務治理能力,提升科研經費使用效率。
第六,營造科技創新環境。以市場和價值創造為導向,改革創新政府服務鏈,營造有利於創新主體成長的友好型社會環境,建立“科技—經濟—科技”有效循環。積極引導企業從事創新性競爭,避免同質性競爭,資金支持多用於新產品、新工藝或新技術等領域。設立新興戰略產業引導基金,布局國有資本向新興產業領域聚集,促進高精尖和關鍵領域技術研發取得重大突破。創新投融資模式,推動創新主體快速發展,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促進創新創業資本高效對接。通過政策、土地、稅收優惠、融資、財政補貼等方式,鼓勵引導實力較強的民營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健全財政、審計、紀檢等部門聯動機制,建立寬鬆、開放、包容的創新文化和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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