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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全國自貿區複制推廣有關金融監管政策
http://www.CRNTT.tw   2020-06-06 14:31:20
 

  三是鼓勵開展金融創新。探索優化綠色金融支持綠色建築投融資的體制機制,創新綠色金融產品與服務,推動綠色建築和綠色金融協同發展;支持開展知識產權投融資及保險、風險投資、信托等金融服務,推動建立知識產權質物處置機制,鼓勵發展科技保險,推進專利保險試點;支持保險機構在區內開展關稅保證保險業務試點。

  簡政放權的同時,風險管理經驗也值得推廣借鑒。《指導意見》第四點是持續加強風險管理。包括加強自貿區金融風險研判,完善金融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處置機制,強化重點領域風險管控,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鼓勵各自貿區積極落實銀行業保險業對外開放政策,加大自貿區吸引外資力度,將自貿區建設成新時代改革開放新高地。

  對標國際 提升制度性話語權

  銀保監會表示,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自貿區均可按《指導意見》實行。重大問題及時向銀保監會報告。

  業內人士認為,隨著有關金融監管政策向全國自貿區複制推廣,意味著相關地方銀保監局將被賦予更多的監管權限,也體現了監管靠前、職責屬地、放權基層的思路。

  建設自貿區金融試驗田,也是我國金融業改革開放的新起點。在業內人士看來,自貿區金融的發展,被賦予了服務國家戰略的重任,未來還將成為實施金融強國戰略的承接載體和重要標誌。因此,立足自貿區、服務全國、輻射世界應當成為自貿區金融市場發展的方向。

  業內人士認為,隨著監管政策的進一步簡政放權,在新一輪自貿區金融創新發展中,應對標國際、力爭提升在全球金融市場的制度性話語權,進一步提升影響力和輻射力,在全球金融市場發出“中國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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