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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嚴防以刑事名義插手民事糾紛
http://www.CRNTT.tw   2020-05-30 09:51:39
  中評社北京5月30日電/據大公報報道,據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9日就“切實實施民法典”舉行的第二十次集體學習上指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堅決防止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

  習近平指出,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維護民法典權威的有效手段。各級政府要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重要抓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不得違背法律法規隨意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決定。

  及時完善民事司法解釋

  習近平表示,要規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徵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行政裁決等活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嚴肅處理侵犯群眾合法權益的行為和人員。各級司法機關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審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強民事司法工作,提高辦案質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及時完善相關民事司法解釋,使之同民法典及有關法律規定和精神一致,統一民事法律適用標準。要加強對涉及財產權保護、人格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領域的民事審判工作和監督指導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習近平強調,要加強民事檢察工作,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暢通司法救濟渠道,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堅決防止以刑事案件名義插手民事糾紛、經濟糾紛。

  習近平指出,要充分發揮律師事務所和律師等法律專業機構、專業人員的作用,幫助群眾實現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要發揮人民調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作用,通過社會力量和基層組織務實解決民事糾紛,多方面推進民法典實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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