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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創新創業項目可代替畢業論文
http://www.CRNTT.tw   2020-05-29 10:29:21
  中評社北京5月29日電/據廣州日報報道,昨日,記者從廣東省教育廳獲悉,廣東省教育廳等6部門近日印發了《關於推進2020年廣東省大學生創業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稱“文件”)。文件提出,允許學生將優秀創新創業項目申請為畢業設計(論文);在校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成功創辦初創企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同時符合資助條件的,可申請一次性創業資助金1萬元。

  省級優秀創業項目可享受5萬-20萬元資助

  文件提出,實施“一校一基地”項目,鼓勵和支持各高校通過校企合作等方式,加快建設大學生創新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評定為省級示範性創業孵化基地的,給予60萬元的獎補。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並按規定為創業者提供創業孵化服務的創業孵化基地,按每戶3000元標準和實際孵化成功戶數給予創業孵化補貼。大學科技園建設情況納入高等教育“創新強校”工程和高等教育“衝一流、補短板、強特色”提升計畫考核指標體系。

  在校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成功創辦初創企業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同時符合資助條件的,可按規定申請一次性創業資助,資助金額為1萬元。符合條件人員只能享受一次創業資助。在校及畢業5年內高校畢業生創辦初創企業並租用經營場地可申請租金補貼,珠三角地區每年最高6000元、其他地區每年最高4000元,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被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評定為省級優秀創業項目的,可按規定享受5萬-20萬元資助。開展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對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專門立項扶持。入選國家級創新訓練項目和創業訓練項目獲得經費支持平均不低於2萬元/項,入選國家級創業實踐類項目獲得經費支持平均不低於10萬元/項。

  允許學生將優秀創新創業項目申請為畢業設計(論文)

  文件要求,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工作統籌,加強溝通聯動。要整合發展財政和社會資金,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活動。各高校要優化經費支出結構,多渠道統籌安排資金,支持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資助學生創新創業項目。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學生創業指導服務專門機構,做到“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對自主創業學生實行持續幫扶、全程指導、一站式服務。

  在深化人才培養改革方面,各高校要高度重視創新創業教育,把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作為推進高等教育綜合改革、促進高校畢業生更高質量創業就業的重要舉措。要以“敢闖會創”為核心要素,引領人才培養模式變革,提升大學生敢闖的素質、會闖的能力。

  同時,要加強廣東省創新創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指導委員會及專家庫建設,為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提供咨詢、指導和業務支持。

  在課程體系建設方面,鼓勵高校自主編寫創新創業高水平教材,加強創新創業教育課程建設,完善創新創業教育典型案例庫,建設一批創新創業教育類省級一流課程;鼓勵高校借鑒國外創新創業教育成功經驗,引進創新創業教育優質課程。

  允許學生通過學科競賽、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發明專利、社會實踐、發表論文等方式獲取學分。允許學生邊工邊讀,允許休學創業,簡化復學手續,為學生離校創業提供便利,允許學生將優秀創新創業項目申請為畢業設計(論文)。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林霞虹、周潔瑩 通訊員粵教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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