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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營商環境改革,破除體制機制障礙
http://www.CRNTT.tw   2020-05-27 08:39:48
在疫情衝擊下,除了關注宏觀調控的救助和刺激政策,更值得期待的是用改革開放的辦法,激發經濟發展的韌性和潛力。
  中評社北京5月27日電/剛剛發布的《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指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面臨的風險和挑戰前所未有。在綜合研判國內外疫情和經濟形勢後,報告對相關預期經濟發展目標做了適當調整,不再設定2020年經濟增速,更聚焦於以改革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把“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放在了顯著位置。

  中國網發表萬博新經濟研究院副院長劉哲文章認為,中國的疫情防控取得了明顯成效,但全球疫情尚未結束,其對於中國經濟的影響還難以準確預測。在這種情況下,設定較高的經濟增長目標,不符合經濟的運行規律,甚至可能造成過剩投資,扭曲經濟結構;設定較低的經濟增長目標,既達不到激勵地方政府的目的,也會影響市場預期。不設定明確的GDP增速目標是針對當前全球疫情發展和防控實際,做出的更務實、更客觀的選擇。

  文章分析,雖然2020年沒有設定經濟增速目標,但是並不意味著增長不重要,也不意味著會放任經濟增速下行。無論是保就業、保民生都需要一定的經濟增速,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還會繼續加力提效。財政政策2020年新增支出和主動減收規模在6.1萬億左右,其中財政支出的擴張力度略低於市場預期,財政減稅減費規模則高於市場預期,體現了財政政策更加注重對於激發市場主體和社會資本的活力的引導,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投資的擠出效應,這也符合當前經濟轉型的需要和經濟增長的結構特征。

  在疫情衝擊下,除了關注宏觀調控的救助和刺激政策,更值得期待的是用改革開放的辦法,激發經濟發展的韌性和潛力。《報告》中指出“困難挑戰越大,越要深化改革,破除體制機制障礙”。2019年10月國務院出台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明確營商環境是指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性因素和條件,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新冠肺炎疫情給經濟帶來了巨大的短期衝擊,而經濟恢復期則是對地方政府營商環境的一次重大考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了階段性成果,而推動經濟全面復甦對各地營商環境,尤其是地方政府的政策響應能力、落地執行力、企業服務能力都提出了新挑戰和新要求。

  當前正處於疫情防疫工作的鞏固期、企業復工復產的推動期和穩就業的關鍵期,各地根據當前的經濟情況與地方發展實際,紛紛推出了優化營商環境的細則升級版,對於恢復和激發民營企業的活力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報告》中對復產復工手續、企業開辦流程、註冊經營等方面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政務大廳建設、政務服務信息化和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等營商環境的“硬條件”還需要加力提效。同時,要在法治保障、市場監管等企業更為關切的軟環境方面尋求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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