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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作關於涉港國安法草案的說明
http://www.CRNTT.tw   2020-05-22 14:26:08
  中評社香港5月22日電/據新華社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5月22日上午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作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的說明。

  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王晨作說明時說,香港回歸以來,國家堅定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一國兩制”實踐在香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同時,“一國兩制”實踐過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面臨著新的風險和挑戰。當前,一個突出問題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風險日益凸顯。特別是2019年香港發生“修例風波”以來,反中亂港勢力公然鼓吹“港獨”、“自決”、“公投”等主張,從事破壞國家統一、分裂國家的活動;公然侮辱、污損國旗國徽,煽動港人反中反共、圍攻中央駐港機構、歧視和排擠內地在港人員;蓄意破壞香港社會秩序,暴力對抗警方執法,毀損公共設施和財物,癱瘓政府管治和立法會運作。還要看到,近年來,一些外國和境外勢力公然干預香港事務,通過立法、行政、非政府組織等多種方式進行插手和搗亂,與香港反中亂港勢力勾連合流、沆瀣一氣,為香港反中亂港勢力撐腰打氣、提供保護傘,利用香港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的活動。這些行為和活動,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損害法治,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必須採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防範、制止和懲治。

  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這一規定就是通常所說的23條立法。它既體現了國家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信任,也明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立法義務。然而,香港回歸20多年來,由於反中亂港勢力和外部敵對勢力的極力阻撓、干擾,23條立法一直沒有完成。而且,自2003年23條立法受挫以來,這一立法在香港已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嚴重污名化、妖魔化,香港特別行政區完成23條立法實際上已經很困難。香港現行法律中一些源於回歸之前、本來可以用於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長期處於“休眠”狀態。除了法律制度外,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設置、力量配備和執法權力等方面存在明顯缺失,有關執法工作需要加強;香港社會需要大力開展維護國家安全的教育,普遍增強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總的看,香港基本法明確規定的23條立法有被長期“擱置”的風險,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法律的有關規定難以有效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都明顯存在不健全、不適應、不符合的“短板”問題,致使香港特別行政區危害國家安全的各種活動愈演愈烈,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維護國家安全面臨著不容忽視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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