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7日電/讓歷史文物“活起來”(人民論壇)
來源:人民網 作者:周人傑
既要保護歷史文物,又要保障經濟發展,如何堅持原則、堅決保護?怎樣實事求是、開發利用?20年前,時任福建省代省長的習近平同志,對萬壽岩遺址兩次批示,採取措施將文物搶救出來、整體保護,成為處理文物保護與利用問題的一個生動樣本。
文物承載文明與文化,維繫著民族精神與時代價值,理應依法受到保護。被業界譽為“南方周口店”的福建三明萬壽岩舊石器時代遺址,曾獲評2000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把古人類在福建生活的歷史提前至約18.5萬年前。珍貴歷史文物“不僅屬於我們,也屬於後代子孫”。對於事關全局利益與長遠發展的文物保護,切不能只算經濟賬、眼前賬、局部賬,任何個人和單位都不能為了謀取眼前或局部利益而破壞全社會和後代的利益。正如習近平同志當年批示所要求的,“必須認真妥善地加以保護”。
具體的文物保護工作,確實常常與地方推進經濟發展存在一定矛盾,有的可能“耽誤”礦產開採,有的可能“妨礙”土地資源盤活,有的還可能“影響”工業園區建設。據測算,叫停萬壽岩礦體開採,對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有6000多萬元。這可不是一筆小錢,直接關係到企業效益與區域發展。然而,經濟發展可以轉型,文物資源不能再生。歷史文物一經破壞,便難以修復,損失無法計量。所以,在處理文物保護與經濟發展關係上,保護永遠是第一位的,來不得半點含糊。
人們常說,文物保護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其實,“利”同樣在“眼前”。在加強保護前提下對歷史文物進行科學開發和利用,完全能兼顧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一方面,相比文物的單一與脆弱,經濟建設所需資源禀賦,大都具有不同程度的可替代性,下功夫去尋找去改變去升級,總會有解決辦法和出路。另一方面,文物保護不等於單向度付出、投入。萬壽岩遺址如今已建成國家考古遺址公園,是獨樹一幟的遺跡展示、教育與研究基地,按文化旅遊融合思路去開發,同樣產生一定的經濟效益,有利於化解資金壓力、創造新的增長點。不為短期利益蒙蔽,算大賬、長遠賬,完全能夠做到“文物保護和發展生產兩不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