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方法院作出判決後,受託鑑定的醫師和法官等不僅受到社會的抨擊,甚至還遭到網軍嚴厲的“出征”,連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公開表示,不該僅由醫師一人做出專業鑑定。然而,蘇貞昌雖具有律師資格,但既未能從法治角度看待這個案件,也未以行政院長的職責立場,針對社會中的精障人士提出具積極性的政策,這就是搞民粹政治的證明。
1998年3月時,在高雄發生患有“精神分裂症”(即現在的思覺失調症)員警,在客運汽車上以瑞士刀刺死中學生的案件。該案經檢方上訴至最高法院後定讞,均認定該員警在行為時病發致心神喪失,依法以其無刑事責任能力而判決無罪。
上述案件發生時,網路自媒體傳播並無現今般興盛,甚至連大眾傳播媒體的報道亦不多,故判決後並未引起社會輿論的重視。儘管如此,警政署長陳家欽身為警政最高階人員,應當要記得這個案件的判決。然而,陳家欽卻跟著上級長官和一般民眾的民粹風,也對鐵路警察被刺死的判決大表難以接受。但試問,當年被警察刺了32刀的中學生家長,警方在偵辦案件過程中,難道沒有導向該員警係罹患精神分裂症嗎?而中學生的家長面對殺人者無罪判決,以政府高層現今的態度而言,又將情何以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