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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天休假,這項福利如何變現?
http://www.CRNTT.tw   2020-04-16 15:33:02
 
  2015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首次提出“2.5天休假制度”。

  最近,10多個省份為刺激消費,重提該制度。記者梳理各地相關政策發現,各地都在推行上加了“限定條件”,比如浙江省支持有條件的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甘肅省隴南市則僅是“行政事業單位”試行;江西省則表示僅是2020年二季度推行。

  考慮到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不同工作崗位的適用性,各地政府出台文件裡用的是“建議”“鼓勵”“支持”等詞。

  “不患寡而患不均,僅就部分崗位多休半天就‘眾口難調’。”沈陽一家事業單位職工劉書瑤說。2016年7月,她所在的單位曾在試行彈性休假制度前向80名在崗職工下發調查問卷,詢問哪些崗位適合多休半天,結果票數十分“平均”。

  遼寧百聯人才管理公司總經理郝紅賓說。“疫情之下,企業越是經營困難,越是不願意大量用工。多休半天,相當於每名員工承擔的工作量減少了,所以一些企業並不願意推行。”

  “國家推行某項制度時都是大政方針,當地政府、企業以及當事人應根據實際情況來制定細則。如今各地的制度細化剛開始,還不完善。”沈陽大全律師事務所律師邢燕解釋說,目前,各地主要在機關、事業單位試點,這些單位更易推行的原因是“拿月薪”。職工願意一個月多休4個“帶薪半天假”,而對於部分按工時計工資的企業,職工多休則可能面臨降薪。這些都是在實踐中需要解決的問題。

  職工更期待落實好帶薪休假制度

  “增加休假天數、實行彈性工作制對引導消費有積極影響,減輕商家壓力的同時,還有助於提高職工消費質量。”遼寧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王磊說,“同時,休假制度的發展要和社會經濟發展相匹配,共享發展成果的前提是社會經濟有了充分的發展。我國曾從1天、1.5天調整到2天休假,這也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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