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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完善充分發揮兩個積極性的財政關係
http://www.CRNTT.tw   2020-04-01 08:47:09
 
  近年來,中國積極推進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應對經濟發展中出現的風險挑戰、對衝經濟下行壓力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2016年4月,國務院公布《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後調整中央與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過渡方案》,提出過渡期2—3年內,以2014年為基數,將中央從地方上劃收入通過稅收返還方式給地方,確保既有財力不變;中央分享增值稅的50%,地方按稅收繳納地分享增值稅的50%。2019年10月,國務院印發《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後調整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推進方案》,提出保持增值稅“五五分享”比例穩定、調整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分擔機制、後移消費稅徵收環節並穩步下劃地方等重要措施,為地方政府落實減稅降費政策提供體制機制保障。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的主要方向是促進政府與市場關係的調整,主要措施是國家向市場主體減稅、降費、讓利,目的是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動力。中央和地方收入關係調整,主要措施是保障地方財力,調動地方政府向市場主體放權讓利的積極性,目的是為減費降稅、激發市場活力提供體制機制保障。政府與市場關係、中央和地方關係的調整完善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是新時代進一步健全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體制機制、推進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改革、釋放發展新動能、增強發展新動力的重要制度性舉措。

  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的改革完善,始終與中國經濟發展模式調整相適應。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決定》從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高度,提出健全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體制機制。《決定》提出,“理順中央和地方權責關係,加強中央宏觀事務管理,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政令統一、市場統一。”“賦予地方更多自主權,支持地方創造性開展工作。按照權責一致原則,規範垂直管理體制和地方分級管理體制。優化政府間事權和財權劃分,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形成穩定的各級政府事權、支出責任和財力相適應的制度。”這些重大舉措和部署,是著眼於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作出的,對於推進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改革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權責清晰,就要合理劃分各領域中央和地方各級事權和支出責任。關係全國政令統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大事務管理權要集中到中央,由中央財政承擔支出責任;區域性公共服務事項,由地方履行事權和支出責任;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權,實行支出責任分擔機制。財力協調,就要形成與承擔職責相適應的財政體制。科學確定中央和地方稅收分享比例,完善和優化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為各級政府履行事權和支出責任提供財力保障。區域均衡,就要穩步提升區域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加強中央財政對貧困地區、農產品主產區、生態功能區財力缺口的彌補,增強財政困難地區兜底能力,確保政權運轉、民生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讓廣大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不斷增強獲得感。我們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快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係,為釋放發展新動能、增強發展新動力提供制度激勵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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