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積極構建國家戰略資源海外供給保障體系。
中國是世界能礦資源消費大國和進口大國。2019年進口原油超過5億噸。對此,我們需進一步加強與石油、天然氣、礦產資源富集國的合作,支持國內相關領域企業“走出去”,建立境外生產基地,構建開採、冶煉和深加工產業鏈,保障穩定的海外能源供給。
中國同時是世界糧食消費大國,需充分利用國際農業資源,保障好糧食產業鏈安全。對此,應支持企業“走出去”,在農業資源禀賦較好的國家開展種植、養殖、漁業等農業投資合作,加強海外糧食、蔬菜、養殖基地建設,同時更好健全農業“走出去”配套基礎設施,完善農產品對外合作貸款貼息和保費補貼等專項政策。
第四,不斷完善對外投資服務體系和政策促進體系。
一是對照高標準國際投資規則持續完善政策體系。引導企業順應新的國際投資規則和標準,規範海外經營行為;引導企業遵守東道國的法律法規和文化習俗,保護生態環境,履行社會責任,同時避免惡性競爭。尤其是要順應綠色可持續發展趨勢,增強在綠色金融、環境保護、醫療健康、教育等公共服務和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方面的投資,切實增強企業在對外投資中的責任意識。
二是不斷完善有利於企業“走出去”的監管制度。可考慮建立企業對外投資的資格審查機制,建立國有資本、國有企業境外投資審計制度,健全境外經營業績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同時,加快同重點國家和地區商簽投資便利化、司法協助等有關協定。
三是整合各領域資源,不斷完善企業對外投資服務體系。完善東道國法律政策研究、投資環境分析、市場風險咨詢等服務,健全行業指導、信息服務、金融服務、投資促進、人才培訓、風險預警防範等服務,建立綜合性和一站式服務平台,為企業提供全流程的境外投資服務。
與此同時,還需發揮當地商會等組織的作用,完善領事保護制度,切實維護企業海外投資經營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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