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理由”在習近平的講話中也有顯著體現。在談及“探索‘兩制’台灣方案,豐富和平統一實踐”時,習近平指出:“在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前提下,和平統一後,台灣同胞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等將得到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私人財產、宗教信仰、合法權益將得到充分保障。”
這實際上確立了“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國家理由”或憲制前提,即“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這一概括也是大陸官方在總結港澳模式時的用語。這就將“一國兩制”的港澳台模式予以橫向比較和貫通了。任何“一國兩制”都必須保障國家的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這裡還有一個隱含的條件,即衹有“和平統一”,才談得上按照這樣的“國家理由”進行“一國兩制”的具體設計。
“一國兩制”的具體設計並無定案,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台灣各階層的參與程度。如果兩岸還在“九二共識”上打太極拳而不聚焦於“一國兩制”的具體設計,尤其是台灣不主動參與大陸主導的“新政治協商”框架,就等於拱手讓出“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的參與權和塑造權。以大陸的政治文化,在主權事項上絕不鬆口,但在具體治權及利益分配事項上則大開大合。“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有著豐富的協商空間及制度設計的靈活性。
不過,台灣情形與港澳不同。港澳回歸前,民主化與社會自治尚處於較低階段,“一國兩制”中的民主化與自治化承諾具有實質吸引力。如今台灣已經是民主化與社會自治的成熟政體,在設計“一國兩制”的台灣方案時如何兼具開放的憲制空間、變通性的國際空間顯得至關重要。謝謝。
章念馳:結語
此次研討會非常重要,兩地學者展開智慧交流,所有發言都精彩獨到,也帶來很多啟示。我認為,“香港經驗”對實現國家完全統一具有重要意義,香港在“一國兩制”上具有很大優勢和22年的實踐經驗,特別是最近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為“一國兩制”在台灣的落實提供了很多借鑒。雖然與台灣學者多次交流研討,但這還是首次和香港兩岸智庫辦研討會,說明內地和香港之間舉行這種研討很有必要。我希望和香港兩岸智庫聯誼會繼續保持合作,更加深入地對這一議題進行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