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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財稅政策作用助力疫情防控
http://www.CRNTT.tw   2020-02-13 09:16:07
  中評社北京2月13日電/為應對疫情,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及國家發改委聯合頒布多個重要文件,旨在發揮財稅政策助力防控疫情的作用。

  經濟參考報發表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文章表示,在防疫物資方面,一方面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既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進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又允許購進該設備所產生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全額退稅,以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緩解資金困難;另一方面,為確保防疫物資能夠及時配送,對於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目標聚焦在盡快生產出足夠的防疫物資,盡快將物資送達,與時間賽跑,盡最大努力保護人民生命安全。

  在慈善捐贈方面,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間接捐贈還是直接捐贈,現金還是實物,企業還是個人,所得稅還是其他稅種,稅收優惠政策全面覆蓋。國內企業和個人捐贈防疫物資,無論是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間接捐贈現金及實物,還是直接捐贈給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均可以在所得稅稅前全額扣除。即使是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也可以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如果是境外捐贈或者進口防疫物資或特種車輛進行捐贈的,免征進口環節的關稅、增值稅及消費稅。全方位的捐贈免稅政策促進防疫物資的捐贈,眾志成城,共克時艱。

  在以人為本方面,一方面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另一方面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冠肺炎病毒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戰鬥在第一線,工作既危險又辛苦,給予其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稅是十分必要的激勵。同時,單位發放給個人的防護物資給予免稅,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的精神。

  文章分析,政策還理性預判疫情對經濟的影響,及時精准聚焦在交通運輸、餐飲、住宿及旅遊這四大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給予企業更大的緩衝期,去消化此次疫情所受到的損失。同時,在增值稅的免稅政策上進一步擴大需要幫扶行業的範圍,自2020年1月1日起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該項政策涉及面非常廣,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包括收件、分揀及派送服務;還包括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其他生活服務。航空業也是此次受到影響較大的行業,自2020年1月1日開始免征航空公司應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這些政策旨在減輕企業稅費負擔,幫助其渡過難關,維持經濟的可持續性。

  同時,應對疫情還要充分運用現代征管手段。1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明確,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在全國範圍內將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2月24日,對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可視情況再適當延長,並且積極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服務,按照“盡可能網上辦”的原則,既便利納稅人,又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從全國範圍來看,大多數地區都受到疫情的影響,廣大中小企業仍面臨較大困難。因此,建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再進一步適當延長中小企業的納稅期限,拓展網絡及手機APP等辦稅渠道,化解企業辦稅困難。由於服務業以中小企業為主,人工占比較大,抗風險能力較弱,因此,從穩就業的角度看,還建議減免中小企業一定的社保繳費金額,以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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