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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失文物的“回家路”
http://www.CRNTT.tw   2019-12-14 17:22:06
 
  迄今為止,中國已先後與秘魯、意大利、印度、菲律賓、希臘、美國、土耳其、埃及、澳大利亞、墨西哥、瑞士等22個國家簽署了“防止盜竊、盜掘和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政府間雙邊協定。

  前不久,“回歸之路——新中國成立70周年流失文物回歸成果展”在中國國家博物館舉辦,展出的許多文物,就是我國政府基於雙邊協定或者直接根據“1970年公約”,通過法律和外交途徑追索回來的。

  相關道德準則推動文物返還國際爭端的解決

  20世紀初,中國古代佛教雕塑藝術寶藏龍門石窟遭到嚴重破壞與盜鑿,無數精美造像流失海外。古陽洞、蓮花洞、火頂洞、萬佛洞、看經寺等遭到的破壞尤為嚴重。其中,看經寺浮雕羅漢像在20世紀30年代被盜後,曾現身歐美拍賣會上,後被捐贈給加拿大國家美術館收藏。2001年4月,經過雙方協商,加拿大國家美術館在充分了解浮雕羅漢像被盜的背景及其重大歷史文化價值後,決定將文物無償返還給中國。

  對於歷史上發生的文物流失所產生的返還訴求,國際社會制定了相關道德準則,呼籲和敦促各國政府加以遵循。這些道德準則的精神大都源於既有的國際公約,符合人類文化多樣性和可持續發展的共同目標,加之這些國際組織具有一定的引導作用,所以這些相關的道德準則對文物返還國際爭端的解決產生了較大推動作用。

  自20世紀70年代至今,聯合國大會每年或每隔一兩年都通過一個關於“文物返還或歸還原屬國”的決議,敦促各國將歷史上非法轉移的文物返還或歸還原屬國。

  國際博物館協會於1986年通過了《國際博物館協會職業道德準則》,要求各國博物館及其從業人員不得購買、受贈和交換任何出處可疑、所有權可能不合法的物品。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先後制定了一系列關於規範考古發掘、國際文化財產交易、可移動文化財產保護等行為的建議和職業道德準則,要求各國採取措施規範文物市場,加大對文物盜竊、搶劫和非法交易行為的懲罰力度,提高考古人員、博物館專業人員和國際文物交易商的職業倫理水準,防止收購、收藏或出售來自他國的非法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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