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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撥亂反正從嚴肅追究“黃師”開始
http://www.CRNTT.tw   2019-12-07 14:55:25
  中評社北京12月7日電/據文匯報報道,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昨日大比數通過一項動議,要求教育局嚴肅追究煽動仇恨及慫慂學生參與非法集會與街頭暴力的老師。雖然動議並無約束力,但民意彰彰明甚,教育部門必須嚴肅跟進,決不能當耳邊風,坐視具強烈政治傾向的邪惡之人繼續披著“老師”的外衣,荼毒青少年,肆無忌憚地摧毀香港的未來。

  在沒完沒了的黑色暴亂中,年輕人佔有相當高的比例,其中不乏大學生、中學生甚至小學生。在“理大事件”中,從校園走出的未成年人就多達三百多人。他們的仇中、仇警意識從何而來?為什麼參與違法活動的學生源源不斷?為什麼稚氣未脫的孩子會投擲燃燒彈及參與“私了”酷刑?為什麼大學校園變身“兵工廠”而中學校園則淪為“暴徒培訓所”?

  雖然不能將年輕人誤入歧途都歸咎於教育部門,但說教育部門負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責任,應該沒有多少異議。面對政治歪風入侵校園,“洗腦”青少年;面對大批“黃師”顛倒是非,混淆黑白,進行“仇恨”教育,教育部門缺少擔當,表現畏縮,不敢堅持真理,嚴明紀律,充當了暴亂幫兇及“黃師”保護傘,向教育界、社會發出極為錯誤的訊息,對校園亂象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以賴得鐘、戴健暉兩名仇警老師的個案為例,心腸毒如蛇蠍,根本就不配當老師。但令人無法接受的是,教育局口稱“嚴肅跟進”,實則一拖再拖,最終僅以口頭“譴責”、“下不為例”草草了事,不痛不癢。這到底是處罰,還是變相鼓勵?

  千萬不要以為那些惡毒詛咒只是一時糊塗、發洩情緒而已,事實上,老師的言論對學生有很大的影響力。莘莘學子不以學習為志,而是“勇武”街頭,用磚頭、汽油彈、利刃襲擊警方及平民,明顯是受人教唆。那些被捕的學生,能用“一時衝動、下不為例”作為免責藉口嗎?年輕人受煽惑而違法,面對嚴重法律後果,煽暴者卻置身事外,最多是調職而已,請問公平何在?公義何存?

  柏拉圖曾言,“失手殺人其罪尚小,混淆美醜善惡、正義與非正義、欺世惑眾,其罪大矣”。那些鼓吹仇恨、煽動暴力、帶學生參與違法遊行、推年輕人去死的政客及“黃師”,真正是罪大惡極,罪不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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