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9日電/據湖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省政府辦公廳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顔海林,岳陽市政協原副主席、黨組原副書記李可波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顔海林在擔任永州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等職務期間,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大搞政治攀附,熱衷跑官買官,與他人串供,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債券發行、工程承攬、土地出讓金減免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罪;與不法商人勾結,在債券發行中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巨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罪。
李可波在擔任岳陽樓區區長、區委書記,岳陽市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等職務期間,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涉案款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房產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從事營利活動,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罪;其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涉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顔海林、李可波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政治上鑽營攀附,思想上滑坡蛻變,經濟上貪得無厭,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甘於被“圍獵”,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顔海林、李可波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顔海林簡歷
顔海林,男,1974年8月出生,漢族,湖南邵陽縣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1年6月參加工作,199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長沙市城市管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等職務。2004年3月,任瀏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2007年1月,任團省委副書記、黨組成員;2013年5月,任永州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2014年6月,任永州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市委辦主任、永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委第一書記;2016年12月,任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副主任,省第八批援疆工作隊總領隊、前方指揮部總指揮長;2017年2月,任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副主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吐魯番市委副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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