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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勢下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問題研究
http://www.CRNTT.tw   2019-12-28 00:14:25
 
  2.務實推進

  打造兩岸共同市場不是一蹴而就,在推動過程中應秉持務實原則,靈活推進,以漸進或“發酵”的方式達到預定目標。當政經條件具備後,兩岸可首先通過協商提出打造共同市場的共識與願景,也可在適當時機發表關於打造兩岸共同市場的共同宣言,制定短、中、長期目標。隨後可按照各領域具體環境與條件簽署一系列專業性安排和協議,以“搭積木”方式分步推動。在推動順序上,也不一定遵循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階段,部分條件已經成熟的領域哪怕是屬於經濟一體化發展更高級階段的內容也可以先做。

  3.構建相應的制度化安排

  共同市場建立需要兩岸雙方讓渡多方面的權利,包括進口關稅制定權、非關稅壁壘、技術標準制定權、干預資本流動權等,還將使兩岸宏觀、產業、貨幣、對外經濟關係等產生密切互動。因此必須構建配套的制度性組織機構,為兩岸就共同市場各領域目標的確定、執行、協調以及爭端解決等問題提供經常性的談判和仲裁場所。其一,未來在“九二共識”基礎上,可先考慮在ECFA框架下設置推進兩岸共同市場制度化工作小組,包括產業合作、關稅協調、金融合作、財政與貨幣政策、能源合作、社會保障等,為兩岸共同市場預做準備。其二,當ECFA完全實施,兩岸間達到經濟一體化一定水平後,可跳脫ECFA框架,搭建“兩岸共同治理機制與平台”,協調兩岸共同市場建立過程中出現的利益衝突,增強政經良性互動,將經濟一體化水平不斷推行深入。其三,推動建立兩岸共同市場基金,內容可涵蓋產業基金、社會基金、地區發展基金、基礎設施基金等。其中產業基金用以推動兩岸產業合作、對因市場競爭及經濟結構變動而受衝擊的產業提供轉型升級資金支持、扶持中小企業、為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提供融資保障;社會基金用以增加就業機會,展開職業培訓和再培訓,為人員在共同體範圍內的地理和職業間的流動創造條件,以適應建立內部統一市場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⑭,尤其注重解決年輕人失業及非典型性就業問題,開展青年職業教育培訓,進一步增加兩岸的經濟和社會凝聚力;地區發展基金為兩岸間不發達地區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提供貸款和資助,輔助企業對落後地區投資,進行道路、港口及信息化建設;基礎設施基金可為福建沿海與台灣的通水、通電、通氣、通橋相關項目提供資金支持,以及改善兩岸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

  4.加強兩岸社會共同治理相配套

  在共同市場構建過程中,人員的自由流動和公平競爭要求有共同的社會政策以及共同體對各自社會政策的協調,社會共同治理能力也是決定共同市場成敗的關鍵。其一,充分利用大陸加快改革開放機遇為兩岸共同市場的構建進行前期實踐,特別是已經設立的各地自貿區尤其是福建自貿區與平潭綜合實驗區,可率先進行高水平的經濟一體化實驗和大膽創新社會融合體制機制,發揮先行先試作用。其二,參考歐共體的相關經驗,引入兩岸代表各階層利益的民間團體、非政府組織、行業協會等社會功能團體在社會治理中發揮中間協調作用。這些社會功能團體可向政府機構以及超治理機構反映各階層、各行業的利益訴求,同時又可向其所代表的各階級利益群體解釋政府立場,為治理政策執行做好充分的社會動員。其三,在社會治理過程中要重視“一個中國”認同的構建,凝聚兩岸人民共識,以兩岸一家親的理念消融社會融合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5.同步推進“新四通”,突出兩岸共同市場特色

  其一,加強兩岸標準合作。近年來大陸在物聯網、5G、區塊鏈等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上均取得重大成果,如由大陸主導的物聯網參考架構(ISO/IEC 30141),已正式通過國際標準組織的認可,國際標準制定的話語權上升。未來兩岸應結合各自優勢,在積體電路、智慧健康養老、5G關鍵元器件等領域聯手加快基礎工藝標準的制定;同時,在大陸已獲得國際標準制定領先地位的領域,台企應積極向大陸標準靠攏。其二,加強能源合作。能源短缺問題已成為困擾台灣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未來大陸可在核能領域與台灣合作,如協助台對核廢料進行處理。另外,兩岸可在大陸傳統海疆線以內進行合作勘探開發,可考慮成立“兩岸東海、南海油氣勘探合作開發專區”⑮。兩岸在可再生能源領域也存在較大的合作空間,未來在太陽能、光伏發電等領域兩岸應深化標準檢測認證合作,推動技術產業標準對接和制定。在風力發電技術領域,兩岸可以聯手開發離岸風場。其三,推動金門、馬祖和福建沿海地區的“通水、通電、通氣、通橋”。可與金門、馬祖等縣市建立對接小組,做好大陸方面的前期準備與連接工作,一旦時機成熟可立即實行“小四通”。同時在水、電、氣的價格方面與福建沿海城市保持一致,讓台灣同胞充分受惠。

  6.有條件產業與地區先行先試,實驗兩岸“次區域共同市場”

  一方面,可以選取合適產業,以產業共同體的模式作為兩岸產業整合的出發點⑯,進而邁向兩岸共同市場。電子信息產業是近30年來台商對大陸投資的重點產業,根據台“投審會”統計數字計算,截至2018年底,台電子信息產業赴大陸投資纍計總金額為684億美元,件數為6916件,占台對大陸投資纍計總金額及件數的37.51%及15.97%,若加計台商通過第三地赴大陸投資,該數值接近1300億⑰。兩岸電子信息產業鏈已成為全球電子信息產業鏈中關鍵的一環,具良好基礎。未來應在大陸新經濟發展的重大機遇下,加強整合,將電子信息產業作為推動兩岸共同市場的產業突破口,可選取大陸長三角及中部地區的電子信息產業聚集區與台灣的新竹、台南科技工業園區對接,作為產業共同體的試點。另一方面,充分發揮福建自貿試驗區對台先行先試的優勢,結合地域特點,與台灣率先進行兩岸共同市場構建的試驗。在歐洲共同體市場、南方共同市場等既有共同市場的實踐中,參與經濟體雖然也存在人口、經濟總量、面積、產業等方面的差距,但總體上差異較小。兩岸則有所不同,上述指標的差距都相當大,尤其是大陸體量較大,應考慮商品、勞務、資本、人員等自由流動後對台灣的衝擊。可以先由福建地區與台灣對接開始,實現貿易自由化、便捷化,以及資金、人員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實施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便捷化,率先試驗兩岸融合發展的共同治理模式⑱,充分纍積經驗,進而再逐步做擴大開放。

  註釋:

  ①楊華基:《兩岸共同市場與閩台合作》,福建人民出版社,2007年12月,第5頁。

  ②蕭萬長:《兩岸設共同市場才是真正雙贏》,台《聯合早報》,2000年11月13日。

  ③蕭萬長:《一加一大於二:邁向兩岸共同市場之路》,(台)天下遠見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10月。

  ④《胡錦濤與連戰會談新聞公報(全文)》,國台辦網站,2005年4月29日。

  ⑤《博鼇蕭習會晤雙方高度友善都盼振興中華》,路透社,2013年4月8日。

  ⑥習近平:《為實現民族偉大復興推進祖國和平統一而共同奮鬥》——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新華社,2019年1月2日。

  ⑦習近平:《為實現民族偉大復興推進祖國和平統一而共同奮鬥》——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新華社,2019年1月2日。

  ⑧習近平:《為實現民族偉大復興推進祖國和平統一而共同奮鬥》——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新華社,2019年1月2日。

  ⑨張冠華:《建立兩岸共同市場應有兩岸特色》,中評社,2019年3月28日。

  ⑩《2019年9月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台灣財政部網站,2019年10月7日。

  ⑪《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國家統計局網站,2019年2月28日。

  ⑫數據引自台灣“主計總處“。

  ⑬《台商回台投資額突破6000億》,台《中國時報》,2019年9月27日。

  ⑭此處參考歐盟的社會基金設置內容。張薦華:《歐洲一體化與歐盟的經濟社會政策》,北京,商務印書館,2001年,第193頁。

  ⑮于立軍等:《兩岸能源合作方案研究及機制設計》,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15年1月出版,第192頁。

  ⑯林祖嘉:《從產業共同體到兩岸共同市場》,《發展研究》,2009年第1期。

  ⑰柳英:《以新經濟合作促進兩岸電子信息產業融合發展》,《台灣研究》,2019年第1期。

  ⑱張冠華:《建立兩岸共同市場應有兩岸特色》,中評社,2019年3月28日。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9年12月號,總第26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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