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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察布政協原副巡視員霍建設違紀違法案
http://www.CRNTT.tw   2019-11-27 13:30:31
 

  “起初,我是警醒的。朋友求辦事,事能辦,但拒不收錢。”這是霍建設給自己確定的底線。

  然而,隨著職務的晉升,霍建設逐漸放鬆了警惕,其身邊開始聚攏起越來越多的老板“朋友”。呼和浩特市房地產商劉某某便是其中之一。

  1995年,在時任豐鎮市副市長霍建設的幫助下,劉某某成功承攬到豐鎮市站前廣場改造項目,掙了大錢,一直想對霍建設表示一下,但幾次被拒絕。後來,劉某某得知霍建設女兒到呼和浩特市工作,便借機送給霍建設兩套相鄰的呼市房產。

  “他想到自己幫劉某某賺了不少錢,就在半推半就中收下了劉某某送的‘大禮’。”有關審查調查人員介紹,為穩妥起見,霍建設把房屋產權辦在了其弟弟名下。第一次“富貴險中求”,讓霍建設忐忑不安了很長時間,幾次在夢中驚醒。

  然而,時隔幾個月後他又被提任興和縣委副書記、縣長,這讓他的膽子越來越大。從拒絕到半推半就,從不好意思到理所應當,從逢年過節收受禮品禮金到幫助承攬工程明目張膽以權換錢……嘴上講“底線”,腳下踩“紅線”,霍建設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1997年至2014年間,霍建設利用擔任豐鎮市副市長、集寧市(後改為集寧區)市長、豐鎮市委書記、烏蘭察布市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離職後利用原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收受數十名請托人送予的巨額財物。

  “在糖衣炮彈面前,我完全背棄了當初入黨時的誓言,把黨和人民給我的權力變成了自己撈取錢物的工具,從一個黨培養多年的領導幹部蛻變為一個貪圖錢財的腐敗分子。”回望過去,霍建設懊悔萬分。

  幹部群眾眼中一匹“狼”,黑惡勢力面前一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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