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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打假”利好互聯網健康發展
http://www.CRNTT.tw   2019-10-29 09:10:31
  中評社北京10月29日電/在今年5月份北京互聯網法院判結全國首例“暗刷流量案”之後,10月17日,某微博大V賬號因暗刷流量被商品推廣者揭發一事,再次把流量造假推上風口浪尖。

  流量造假是互聯網時代的特有產物,其性質與商品經濟時代的假貨無二,都是違背基本商業道德和誠信準則的不法行為。當互聯網與各行業融合發展,大量社會投資、金融資本湧入互聯網行業時,流量自然就成為資本衡量新業態市場成功與否的重要標準。同時,當人們把流量視為互聯網經濟的核心,各行各業均根據流量及其所附加的粉絲數量來作商業選擇、價值評判,“唯流量論”便開始大行其道。一般說來,流量造假背後往往存在一條以“水軍”和智能刷單機器人為核心的龐大灰色產業鏈。

  流量經濟的本質就是注意力,只有獲得了消費者的注意力,才有可能通過消費者的點擊、瀏覽轉化為真正的商業利潤,占領市場。

  流量造假已成為影響互聯網經濟健康發展的“毒瘤”,必須高度警惕它所帶來的五類危害。其一,數據失真。互聯網時代,數據正日益成為整合各類資源的核心驅動力,大數據產業應運而生。可一旦數據失真,大數據產業就失去了基石。其二,評判失靈。數據是價值評判最直觀的標準,數據一旦造假,就會使得參照數據評判價值的標準失靈,所謂“劣幣驅逐良幣”“低俗勝過高雅”等現象就會發生,誤導行業健康發展。其三,平台失信。數據造假本身源自平台,一旦平台將暗刷流量帶來的“經濟回報”視為追求,無視職業操守,就會透支未來的發展信譽。其四,競爭失範。當明星、主播、平台紛紛熱衷於刷流量,力爭“排名不下滑”“不掉粉”,乃至“買粉絲”“惡意刷競爭對手的流量”時,就會引發惡性競爭。其五,秩序失衡。當產業失去真實數據這一發展基礎,從事“唯利是圖”的無規範競爭,最終將導致整個產業環境失去平衡,甚而會波及經濟社會整體發展生態。

  流量造假危害巨大,建立一個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互聯網市場體系必須開展“流量打假”。這不僅是為了數據本身,而是為推動在大數據基礎上實行產業運營的互聯網經濟健康發展。從流量監管角度看,“流量打假”可通過以下路徑探索。

  首先,應強化行業自身監管。這就要求網絡平台或電商承擔起上線“網紅”、商家資質的審核責任,對其從事的直播、發布等經營類活動實時監管,進而建立一套適應互聯網新業態快速發展需求、完整可操作的商業行為規則。

  其次,應強化法律法規建設。目前,對互聯網經濟領域的違法行為,可參照的法律法規包括《反不正當競爭法》《網絡交易管理辦法》《電子商務法》等,但相較於快速更迭的互聯網業態及不斷湧現的新問題,現有法律法規建設略顯滯後。因此,及時調整相關法規,完善相關法律體系建設,是互聯網經濟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

  同時,應強化部門執法力度。加強執法力度,不僅是“封殺”惡意刷流量的平台或個人,更重要的是須針對其背後的產業鏈。相關執法部門應聯合開展針對網絡平台暗刷流量的專項整治工作,並探索常態化機制。

  此外,應強化監管業務合作。監管部門應與互聯網技術研發部門加強技術合作,採用技術手段實時防範和監控刷流量軟件及行為,探索跨部門聯防聯治,攜手共創和諧有序的互聯網生態。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王林生(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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