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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台頻玩政治把戲 藉陳同佳撈本錢
http://www.CRNTT.tw   2019-10-24 09:25:03
  中評社香港10月24日電/涉嫌在台灣殺人的嫌疑人陳同佳昨日出獄,他向在台灣殺害的女友潘曉穎家人,以及港人鞠躬道歉,並且親口向公眾表示願意赴台灣“服刑受審”。

  星島日報今天社論說,陳同佳願意接受台灣司法制裁,本來是讓公義昭張的最妥當安排,可惜台灣民進黨政府卻不停搞政治操作,令事件頻生枝節,其背後用心昭然可見。

  陳同佳被台灣通緝,最簡便的安排,是不需要陳同佳申請入台證,就讓成功勸他信教自首的管浩鳴牧師陪同下,登上赴台的客機,踏進台境即被拘捕。台灣當局如果擔心“殺人犯”在機上有甚麼動作,大可安排警員在機上“陪同”他回到台灣投案。港府已經再三表明願意提供協助。

  可是,民進黨政府和綠營政客滿肚政治密圈,把事情化簡為繁,反反覆覆,設置多重障礙,以盡量撈取政治本錢,又要陳同佳親自去台灣駐港機構申請入台證,又要港府締結兩地司法互助安排,藉此拖延,然後把責任硬卸給港府。

  蔡英文總統定性“非自首”增顧慮

  陳同佳出獄前夕,台灣已經派出一名檢察官與三名警官飛抵香港候命,表面上好像很急,實際上是希望做出“押解”陳同佳返台的突破,港府當然不容許其在港執法,正如馬英九所言,台灣也不會容許其他國家和地區的人員在台灣境內執法。本來台灣人員來港務實商討接收陳同佳的安排,並無不妥,但是民進黨政府高調定性之為“押解”,就在政治層面把事情複雜化。

  蔡英文總統甚至明言,處理陳同佳案“只有逮捕,沒有自首”。陳同佳願意自首的消息傳出後,台灣官員就表示由於已發通緝令,陳同佳不算自首,最多只能說是投案。無論自首還是投案,審案都可以視為被告有悔意的求情因素,現在蔡英文總統連“投案”一詞也省卻,純用“逮捕”,他日法庭如何審理,會否判死刑,客觀上就增加了陳同佳及其家人的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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