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佩琪發文酸蔡英文總統。(擷取自陳佩琪臉書) |
中評社台北10月22日電/香港反送中導火線、港女潘曉穎命案凶嫌陳同佳將於23日香港刑滿出獄並願來台投案,引起台灣朝野爭論不休。台灣民眾黨主席、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妻子陳佩琪也參一腳,陳佩琪22日晚間在臉書上PO文談論蔡政府拒絕兇嫌投案不知道什麼道理。陳也順道酸了蔡英文總統的“論文門”一把,認為台灣的法律和法規真是難懂,一般人直覺都認為就算私人證書和論文要保密30年,也應該是從遞交日算起30年,怎麼是從人家開始質疑起算30年呢?
陳同佳17日表達願來台受審,而蔡政府原直指這是港府政治操作,拒絕陳同佳入境,但陸委會22日晚間則轉彎表達,“已致函要求港府同意“我方”檢警前往香港,押解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
陳佩琪臉書全文如下:
面對和自己有關的社會矚目事件,每個人都有自己一套解決方法,首先先找證據自清,不得其門就只好開記者會,再不得已,最後一招就是告上法院,像一年前的“財產來源不明”官司就是這樣,但告法院曠日費時,有時明明證據都齊全了,法院來個“不適格”判決,還是令人沮喪。
2018年下半年選舉前,官司仍持續,有一回中午去律師哪兒談案情,律師要我提供更詳細的支出明細給法院,為了想贏官司、爭清白,我什麼事都做,那天從醫學會會場轉去醫院開會途中,趁機溜回家,將律師要的支出明細,包括一堆工作人員薪水轉帳單(當時選舉帳戶已沒錢,出納也沒聘了,都是我自己做轉帳工作),一張張傳給律師,記得當天披頭散髮在馬路上還被記者一路跟蹤,氣到晚上還打電話到報社跟他們理論一番,只是就在我認真搞了一年,還是敗訴,或許在台灣法律很深奧,一般人不容易懂,像今天有個消息說在台灣殺了人,被我們法院通緝,兇手要來台自首,卻被拒於門外,也不知是什麼道理?
2011年八月愛滋事件發生時,我肺腺癌剛開完刀不久,雖體力差,但仍窮盡心力找證據,先生是事件中最小咖的,但也被我們找到很多疑點, 像HIV為何以前都是用positive和negative,當晚卻是用數字;報告單為何只有操作者而沒審核者;重大異常為何沒簡訊通知;協調師按SOP覆誦兩次,為何不反駁人家聽錯?
最近總統論文門遭人質疑也讓人不捨,上網看了一下內容,癥結在學校該收藏論文的三處圖書館都把論文搞丟了,其實光憑這點,總統就可以控告他們了,只是“跨國官司”曠日廢時,建議應學我們對付愛滋事件的精神一樣,利用方便可及的證據為優先,既然有人質疑目前公布的論文是草稿,那就請政大、東吳和教育部公布原始論文不就得了?台灣的法律和法規真是難懂,一般人直覺都認為就算私人證書和論文要保密30年, 也應該是從遞交日算起30年,怎麼是從人家開始質疑起算30年呢?
剛剛瞄了一下自己上一篇臉書的留言,最上面幾則都是讚美我越來越像李佳芬女士(韓國瑜妻子),不但外表跟她一樣越來越美麗,談吐氣質也越來越像,老實說已我們的年紀,過去的表現都定型了,我也一向對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談吐舉止深具信心,不過看到網友的留言都說我越來越像她,可見她的表現還勝過我許多,感謝“這些XXXX網友”不勝其煩的提點,我會好好學習,你們用我來突顯韓市長夫人,相信他們會拿來操作並感謝你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