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是香港社會各界最廣泛的共識、最強烈的呼籲。沒有暴力,警員就不會使用武力;香港三萬警員維護著數百萬市民的安危,得到香港最廣大市民的支持。美國政府污衊、抹黑香港警員嚴正執法,是顛倒黑白的又一明證。
筆者十分同意外交部的聲明: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外委會無視香港激進勢力和暴力分子的惡劣行徑,無視香港社會各界的民意訴求,無視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執意審議通過上述涉港法案,公然為香港激進勢力和暴力分子撐腰打氣,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充分暴露了美國會一些人搞亂香港、牽制中國發展的險惡用心。
事實上,“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內容非常簡單,卻用心良苦。第一,法案說:“總統應確認有關責任者:(1)對一些香港的書商和記者進行監視、綁架、關押或強迫認罪;(2)其他剝奪基本自由的行為。”
第二,法案修訂“移民和國籍法”拒絕被認定人士進入美國和取消他們的簽證或其他入境文件。2014年居住在香港的居民如申請入境、工作或學習的簽證,不能因為他們參與關於香港選舉事務的和平示威活動被捕或關押或其他不利於他們的政府行動而拒絕給予簽證。
這是赤裸裸的抹黑香港政府和為香港暴徒壯膽。說是赤裸裸地抹黑香港政府,是因為在香港,如果市民依法進行和平示威,根本不可能被捕或關押,這是事實。說是赤裸裸地壯膽,就是說美國政府要為香港的暴徒們開脫罪責和提供保護,使得那些暴徒更加肆無忌憚地實施違法犯罪行為。
赤裸裸地為暴徒撐腰
第三,就是法案規定總統可以凍結香港的一些人士在美國的資產,作為懲罰。此做法,其實是從另一個角度看,就是進一步支持香港暴徒,迫使一些政府官員不敢對暴徒採取有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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