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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標準化”助力高質量發展
http://www.CRNTT.tw   2019-09-27 08:45:24
  中評社北京9月27日電/高標準是高質量的保證,高質量的產品和服務不僅關乎生活品質的提高、財產安全的保障,更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國家對此一直高度重視。不久前,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發布會,介紹中國標準化改革發展成效有關情況。相關改革和制度建設,有力促進了質量強國建設。

  人民日報發表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聶愛軒文章表示,從中國古代的“車同軌、書同文”,到現代工業規模化生產,都是標準化的生動實踐。通過完善標準化建設,能夠有效保護公共利益不受損害。比如,對設計和生產標準設置較高“門檻”,有助於提高產品質量;企業按照高標準要求組織生產,有利於規範流水線高質量、高效率作業;檢驗檢測機構根據高標準要求對產品原料、零部件、生產環節等進行檢測,能確保進入市場的產品符合規定的指標。這一從設計、生產到市場流通的閉環質量管理,任何一環離開了標準,都無法切實保證質量。精簡優化政府標準體系、提高市場標準有效供給、提升標準國際化水平,才能更好提升標準的整體質量,以高標準建設推進高質量發展。

  文章提出,首先,精簡優化政府標準,切實保障公共利益。對此,近年來的相關改革先做“減法”,即“整合精簡強制性標準”和“優化完善推薦性標準”,既“把該管的管住管好”,又為培育發展市場標準預留空間。同時,按照法律要求只規定強制性國家標準一級,僅在保障健康安全和經濟社會管理需要的範圍內制定,行業和地方標準不再具有強制性而均為推薦性標準,既能築牢質量安全底線,又能避免標準交叉重複矛盾。這是以法律手段為政府標準體系“瘦身”,推動推薦性標準向公益類標準過渡,以更好地滿足各方需求、協調各方利益。

  其次,培育搞活市場標準,提升質量和競爭力。標準化工作的改革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針對我國標準缺失老化滯後的現實問題,相關改革做了兩項“加法”,即“培育發展團體標準”和“放開搞活企業標準”,“團體標準”的法律地位進一步明確。有了這一市場標準的新類型,協會、商會等社團便有權制定更加靈活的標準,及時回應市場變化。此外,賦予企業制定自身標準的自主權,取消了對企標備案的限制性規定,有助於激發企業活力,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最後,瞄准國際標準,提高標準整體水平。在做好“加減法”的基礎上,相關改革對提升標準整體水平進行“優化”,即在借鑒國際標準的基本經驗之外,積極推動各方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這一方面規定了參與的內容,以推進國際標準轉化應用,助力提升我國標準的整體質量,共享質量發展的優勢;另一方面也為國家鼓勵社會各方包括企業、社團等參與國際標準化提供了制度支撐,進一步推動中國標準“走出去”,帶動產品、技術、裝備和服務“走出去”。

  習近平主席在致第三十九屆國際標準化組織大會的賀信中指出,“標準助推創新發展,標準引領時代進步”。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保護公共利益,有效發揮市場作用滿足企業提質增效的需求,定能讓標準成為質量的“硬約束”,成功助力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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