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全國監獄在特赦工作開展過程中,派出調查組2000多個,投入警力8000餘人次,走訪全國各地民政、人社、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有關部隊駐地,檔案館、史料館,有關企業單位7000餘家,調取各類證據材料1萬餘份,為案件辦理打下了堅實的證據基礎。
化解法律疑難,監督貫穿全程
特赦實施過程中,中央政法委及時匯總各部門、地區遇到的法律政策難題,與中央政法單位、國家發改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央軍委政法委等多次召開專題協調會,研究解決了諸如如何把握“國家重大工程”“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等問題。
今年65歲的王某榮,是河南省第一監獄經過篩查、甄別、評審後,擬確定的一名特赦罪犯。王某榮原系某證券公司副總裁,因犯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明年10月才能刑滿出獄。由於符合此次特赦的第三類情形(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為國家重大工程建設做過較大貢獻並獲得省部級以上“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稱號的),王某榮在獄中提出了申請。
原來,王某榮曾在國家重大工程中作出突出貢獻,並獲得由國務院五部委聯合頒發的“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二等獎”,他的家屬也第一時間寄來了相關證書。
“考慮到時間久遠,為了查明證書的真實性以及是否屬於省部級以上榮譽,監獄專門成立工作組,先後三次赴北京確認。”河南省第一監獄刑罰執行科科長孟向明說,由於是五部委聯合頒發,監獄工作人員輾轉多個部門,歷時十余天,最終在國家發改委找到相關歷史檔案,並確定其為“省部級以上榮譽稱號”。
要在每一件特赦中都堅持審慎原則、守住法治底線,還需要充分發揮監督的作用。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主動加強與法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以及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機構的協作配合,建立健全工作聯繫溝通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