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0日電/香港警方今日(20日)回應國際特赦組織有關言論時表示,一向尊重被羈留人士的尊嚴、私隱和權利,不評論個別事件,如果被羈留人士有任何不滿,可根據現行機制投訴。
警方表示,任何情況下,如果被羈留人士要求接受治療,值日官會將該人送往政府醫院或診所,在沒有對調查過程或司法程序造成不合理延誤和妨礙下,被羈留人士會獲安排與外界溝通,例如尋求法律援助等。
警方強調,警員使用武力有嚴格指引,所使用的必定是為完成合法任務而須使用的最低武力,警員會時刻保持高度克制。
國際特赦組織日前指稱,香港6月大規模示威開始以來,警隊拘捕,扣留期間毒打和酷刑對待被捕人士,形容香港警隊做法令人震驚,有明顯報復心態。
(来源: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