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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假記者與黑衣暴徒本是一夥人
http://www.CRNTT.tw   2019-09-10 10:39:57
  中評社香港9月10日電/大公報10日發表社評說,昨天警方記者會出現令人發噱的一幕,有穿反光衣戴頭盔的“黃媒”記者打斷央視記者提問,指控對方是假記者,央視記者即時反擊“我有記者證”,當場KO了對手。這場“真假記者”之爭恰如一面鏡子,映照今日香港社會的黑白混淆,反映新聞行業的魚龍混雜,更凸顯假記者與黑衣暴徒狼狽為奸的冰山一角。
 
  社評說,新聞行業被譽為第四權,記者則有“無冕之王”之稱,香港記者的敬業精神也一直為世人所公認。可惜的是,在沒完沒了的政治暴亂中,香港記者的形象也備受質疑,原因是一大批自稱記者的人,鏡頭總是聚焦警察,而不對准暴徒;筆下只有警方執法,沒有黑衣施暴;他們還負責將暴徒“義士化”、“英雄化”,反而守護香港的真正英雄——警方——卻被描繪為“濫暴”、“十惡不赦”。包括中學生在內的大批年輕人變身暴徒,西方輿論一邊倒地偏袒暴徒,這班顛倒是非的黃絲記者立下了大功。
 
  有這麼一張照片,不管將來有無機會獲得攝影大獎,但一定會載入香港新聞史册。照片上,一名警察在墻角擎槍指向暴徒,不料自己也被數十名記者的長槍短炮“圍獵”。畫面上沒有呈現的是,警方遭大批黑衣暴徒使用汽油彈、鐵通、磚頭瘋狂襲擊,警方其實是被迫擎槍自衛,而且還是最低殺傷力的布袋槍。
 
  還是這群所謂記者,總是攔在警方與暴徒之間,阻撓警方執法,為暴徒爭取逃亡的時間。當暴徒被捕時,他們會大叫“記者救我”,喊出自己名字等身份資料,後者及同夥馬上行動,將不利於暴徒的證物全部“毀屍滅跡”,增加警方起訴的難度。甚至乎,連律師都幫忙請好了,費用也提前支付了,為暴徒免去後顧之憂。身為記者,不是客觀記錄發生的事實,為歷史留證言,而是為黑衣暴徒提供一條龍服務,貼心細致的程度無法用言語來形容,但他們還是記者嗎?
 
  社評說,事實上,此類所謂的記者門檻很低,只要交納數十元加入記協,就可以拿到記者證。若肯花一千多元作商業登記,還可以搖身一變為“傳媒大亨”,聘用記者。警方早前破獲一個專為暴徒提供武器裝備的黑店,意外繳獲了一大批假記者證。真相因此而大白,黑衣人與暴徒是一夥的,穿上反光衣就是記者,脫下反光衣又變回暴徒,角色可以不斷切換。
 
  有傳媒透露,為“顔色革命”服務的文宣小組多達六百人,這恐怕還是低估。這些假記者不但在前線為暴徒打掩護,還在後方製作詆毀警方、頌揚暴徒的文宣,更充當“謠言製造工廠”。“爆眼女”被警方布袋彈擊中、“太子站死人”、“警方非禮被捕者”、“臥底警察丟燃燒彈”等等,都是謠言工廠的作品。
 
  社評說,假作真時真亦假。“顔色革命”不僅嚴重破壞香港的法治、文明、安全形象,也毀掉記者的尊嚴,暴露記協的邪惡。香港要撥亂反正,新聞行業清理敗類也是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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