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由於台灣地區在國際社會上,“主權國家”要素就差在欠缺“主權”這最重要的一項,因而充其量只能算是“政治實體”,不具“主權國家”的資質。因此,游錫堃在擔任民進黨主席時,就主導“全代會”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游錫堃還發起組建民進黨內除“新潮流系”之外最大的黨內派系“正常國家促進會”,甄選了民進黨另一顆“明日之星”林佳龍出任“正國會”的會長,就是為了全力推動台灣地區成為“正常國家”。而《正常國家決議文》提出的七項目標訴求,第三項就是“台灣應廣泛參與國際社會,並以尋求國際承認、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為奮鬥努力的目標”。但在推動的過程中,連原有的“邦交國”都越來越少,又如何去推動台灣地區去“廣泛參與國際社會”,“尋求國際承認、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
蔡英文總統當局要挽回所羅門等太平洋及中美洲的“邦交國”,還有著一個實務上的考慮,就是有這些“邦交國”,可以成為蔡英文總統或日後的領導人在前往這些國家訪問時,來回路途上以“加油”、“休息”等為籍口,要求在美國“過境”,並籍此進行對美“過境外交”,尋求“正常國家”的存在感。如果沒有了這些“邦交國”,台灣當局就沒有對美國進行“過境外交”的藉口了。正因為如此,蔡英文總統即使是“阮囊羞澀”,也要盡量滿足這些“邦交國”需索無度的要求,進行“援助外交”。其行為邏輯,就像寧願花費納稅人的大量金錢,去向美國購買那些被譏為“爛銅爛鐵”的過時武器一樣。
何況,台灣當局能保留多一個“邦交國”,對其落實《正常國家決議文》第三項目標,尤其是“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也有幫助。在聯合國大會及其他事務上,是實行“國家不分大小,權力一律平等”,在投票時是“一國一票”,票值相等。作為“世界警察”的美國是一票(當然還有安理會常務理事國的“一票否決權”),只有幾萬人口的小國也是一票。因此,這些“邦交國”雖然又窮又小,但畢竟手中有票,還有發言權,蔡政府要幻想在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中獲得突破,就必須依賴這些“小兄弟”。實際上,每年的聯合國大會,或是世界衛生組織等聯合國專門機構的年會,就都是這些窮國小國在折騰。雖然難以撼動大局,但長久以往後,或可成為“習慣成自然”,並在國際社會提高台灣當局的能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