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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12日(記者 倪鴻祥)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一審原獲判無罪、二審逆轉改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上午10時更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定讞,不得再上訴最高法院。馬英九上午透過辦公室書面回應對此感到欣慰,判決結果不只攸關他個人清白,更有助於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
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獲高院更一審無罪確定後,目前尚有國民黨黨產三中案(中影、中視、中廣)被起訴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等罪,目前該案尚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馬辦上午的書面回應裡,未提到對此案的看法。
馬英九辦公室表示,馬前總統為維護司法獨立,處置司法關說醜聞,卻反被依洩密等罪起訴,對高等法院更一審的無罪判決感到欣慰。
馬辦指出,這項判決結果,不只攸關他個人的清白,更有助於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讓國家領導人在任內能安心依憲依法治國。
馬辦表示,本案審理兩年多來,檢察官如同最高法院發回判決所稱,對於馬前總統構成犯罪的具體行為事實為何,始終沒說清楚,明顯就是“先射箭再劃靶”,為達到起訴馬前總統的特定目的,不惜耗費司法資源。
馬辦指出,馬前總統雖因此遭受各種無謂糾纏,但一路走來捍衛司法獨立,無怨無悔,會繼續為杜絕司法關說奮戰,也再次呼籲蔡政府,不要再延宕“妨害司法公正罪”的制定,讓司法關說走入歷史,讓中華民國的司法能更受到人民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