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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瑩穎案律師:給嫌犯定罪不簡單
http://www.CRNTT.tw   2019-06-24 18:05:24
  中評社北京6月24日電/當地時間6月21日,章瑩穎案檢辯雙方在經過八天,共傳喚了35名證人作證之後,分別結束了證據階段。當地時間6月24日,雙方將向陪審團致結案陳詞,之後陪審團將回到會議室,開始他們對案件的討論。章瑩穎家屬代理律師王志東對中新網記者表示,在美國要給刑事案嫌犯定罪並不簡單,對所有關心此案的人而言,這將是最期待又最緊張的時刻。

  法官安排檢辯雙方律師在當地時間6月24日分別進行結案陳詞,之後案件將交給陪審團。

  王志東律師介紹稱,陪審團會帶著法官關於討論程序和如何判斷證據的指示,在專門用於討論的房間裡開始決定被告是否有罪。如果陪審團經討論和表決達成一致結論,他們會通知法官,回到法庭宣布陪審團的決定。如果陪審團在相當時間(數日)內仍然不能統一意見,那麼這次審判就相當於流審。檢方可以要求重新安排審判,但是這種做法可能性比較小。

  給刑事案嫌犯定罪並不簡單

  王志東律師指出,在美國要給刑事案嫌犯定罪並不簡單。首先,美國採用“無罪推定”原則,意思是在判定嫌犯有罪前,嫌犯被假定無罪。

  其次,刑事案件中的“舉證責任”完全在檢方。檢察官有責任證明嫌犯犯罪,但嫌犯沒有責任自證無罪。嫌犯只要設法說明檢方的證據沒有達到定罪標準。

  第三,美國的刑事定罪標準為“排除合理懷疑”,意思是如果陪審團有任何合理的懷疑,使他們認為嫌犯可能沒有按檢方證明的那樣實施了犯罪,那他們則不能給嫌犯定罪。

  最後,12名陪審團成員必須就定罪結果達成統一意見。所以綜合來說,給嫌犯定罪的標準很高。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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