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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廣深相繼立法,中國進行強制垃圾分類
http://www.CRNTT.tw   2019-06-24 10:42:21
 
  有環境專家表示,目前超大城市垃圾分類工作的主要痛點很多。源頭上,居民對垃圾分類知曉率高,但參與率低,處於“理念上認同,行動上滯後”的階段。有調查顯示,目前一些城市在源頭的垃圾分類上主要靠垃圾勸導員、志願者和垃圾處理公司工作人員進行二次分揀,某些地區動員工作很少做到居民層面,甚至存在避開居民做動員工作的傾向。末端上,分類處理能力不足。比如,廚餘處理設施比例遠低於廚餘垃圾在生活垃圾中的比例;垃圾焚燒廠規劃不合理等。而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等各環節因為監管不力而出現脫節、相互推責現象,更是長期難以解決的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怪圈,北上廣深等城市相關規定中不約而同提到了這樣一些關鍵詞:“強制性”“罰款”“不分類、不收運,不分類、不處置”“全流程分類”等,這讓更多人看到了破解難題的希望。而要真正做到這些,關鍵靠什麼呢?

  劉新宇建議,一是對居民加強督促引導。通過政府監管社區,社區督導居民等倒逼機制,督促居民養成垃圾分類習慣。二是讓垃圾分類類別淺顯易懂。“在國外,很多國家設置了幾類可回收垃圾,每種設一個桶,剩下的都叫不可回收垃圾,非常淺顯易懂。”三是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加強與從事垃圾分類的公司合作;同時注意通過社會組織、志願者進行垃圾分類宣傳。

  吳向陽表示,垃圾分類一定要全程分類。事實上,如果投放環節已經分類,收集、運輸、處理等環節比較容易管理。他舉例說,北京市此次開展生活垃圾強制性分類,選擇從公共機構和經營性場所開始,就在於這些場所責任主體明確,使處罰能夠落實。

  不過,對於相關違規行為具體怎麼罰,難點也不少。比如如何監督,如何確定分類正確的標準,誰來檢查分類是否正確,懲罰法人、物業還是投放人,責任主體內部如何傳導懲罰機制等。專家對此表示,應依靠科技支撐,將罰款與罰人相結合,讓未分類機構利益受損與責任人個人利益受損相結合。

  “知行合一,關鍵在行。進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就是打破這個怪圈的鑰匙。當然,監督和處罰必須到位。下一步,向居民覆蓋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是更難的工作,但必須往前走才有希望。”吳向陽說。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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