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是,李登輝於一九九三年十二月決定委託香港中文大學教授翁鬆燃和台灣政治大學教授蔡英文總統,擬制《港澳關係條例》的法案。其中蔡英文總統為條例法案硏修小組的召集人,翁鬆燃則以其在港澳人脈關係較廣,及熟悉港澳情況的特長,擔任類似蔡英文總統的顧問的角色。蔡英文總統在台灣地區物色了一批法學界的學者專家,包括她在政治大學的同事黃立教授、講師蔡孟佳,和台灣大學教授蕭全政、副教授羅昌發,東吳大學副教授楊光華等,參與該項小組的工作。在擬制法案期間,該小組由蔡英文總統、翁鬆燃率領,並在“陸委會”港澳處的“白手套”——“中華民國港澳協會”的執行長,政治大學教授金神保陪同,還有“陸委會”港澳處的職員,以“中華民國港澳協會”研究員的身份隨同,先後三次到港澳召開座談會。
蔡英文總統在第一次到澳門調查研究時,向參加座談會的澳門各界人士介紹了《港澳關係條例》的立法宗旨。台灣當局認為,大陸採用“一國兩制”方式設立特別行政區,採用不同於內地的法制,甚至在港澳基本法中將港澳分別列為單獨關稅領域,因此他們如果將港澳與大陸一視同仁,必將徒增困擾,並直接挑戰《國統綱領》中程階段的“三通”。因此,《港澳關係條例》以港澳地區實施資本主義制度與生活自由方式不變為前提,將台港澳關係相當程度地獨立於兩岸關係之外,將二者區別對待。
現在,蔡政府卻比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修訂《港澳關係條例》,否定蔡英文總統當年的“第三地”之說,這豈不是對蔡英文總統的“高級黑”,要“打臉”蔡英文總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