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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3月19日電/近日,中共中央印發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下簡稱《幹部任用條例》)。條例公開發布之際,中央組織部負責人就條例修訂和貫徹實施等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這次修訂《幹部任用條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答:《幹部任用條例》是重要的黨內法規,是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條例頒布實施以來,通過規範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構建具有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為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推向前進發揮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要貢獻。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鮮明提出新時期好幹部標準,進一步強化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完善選人用人制度機制,嚴把選人用人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匡正選人用人風氣,推動選人用人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發生重大變化。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將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在選人用人方面的成功經驗,吸收到條例中來,使之及時上升為普遍適用的制度規範,固化下來、堅持下去,對於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順利發展提供堅強組織保證,具有重要意義。適應新形勢新任務需要,黨中央決定對《幹部任用條例》予以修訂。
問:請介紹這次修訂《幹部任用條例》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考慮?
答:這次修訂條例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圍繞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精准科學選人用人,堅持將從嚴要求貫穿始終,突出問題導向,推動改革創新,進一步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不斷提高選人用人的質量和水平。
這次修訂條例的總體考慮是,在保持總體框架和主體內容基本穩定的前提下,本著可改可不改盡量不改的原則,對條例進行必要的改進完善和調整補充。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貫徹新精神新要求。在條例中充分貫徹和體現習近平總書記對幹部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論斷、黨的十九大和黨章對幹部隊伍建設提出的新要求、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作出的新部署,比如堅持黨管幹部原則、突出政治標準、堅持事業為上、擴大用人視野、激勵擔當作為等。二是銜接新政策新制度。對近年來修訂或制定出台的相關政策法規,條例有關內容進行了有機銜接,比如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廉潔自律準則、黨內監督條例、紀律處分條例、防止幹部“帶病提拔”的意見、推進幹部能上能下若干規定、激勵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以及新修訂頒布的公務員法等。三是吸收新經驗新做法。全面總結和吸收黨的十八大以來幹部工作實踐中,特別是在領導班子換屆和“兩委”人選考察工作中,探索形成的一些好經驗、好做法,比如改進民主推薦方式、改進幹部考察工作、從嚴審核把關等,使之固化為制度規範。四是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著眼新時代對幹部隊伍建設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分析幹部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從制度層面提出有針對性的舉措,進一步改進方式、完善程序、提升效能,為建設忠誠乾淨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提供有力制度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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