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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提年改政策 勞動者統一標準繳領
http://www.CRNTT.tw   2019-03-12 14:23:57
 
  請大家了解,公務員為國家服務公職,有權利領取退休金,這是人民養老保命的財產。

  公務員的退休金不是年金。退休金是人民有工作收入時為退休生活長期儲存的儲金,為憲法第15條所保障的人民財產,只是等到退休時才能領取。退休金是雇主的法定責任。公務員也是勞動者,國家是公務員的雇主,國家應該負起雇主法定責任支付退休金給公務員,退休金是公務員退休時依法應得的養老財產,退休金絕對不是國家所給的社會福利。

  民進黨政府仗著立法院的多數,民國106年(2017年)8月公布的“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是以年金改革為名,把軍公教退休金列為年金改革對象,把國家應盡的雇主責任與社會保險福利年金混為一談,明顯違法侵害人民財產權。

  公務員退休金是人民為國家工作所取得的養老保命財產,與其他第三人無涉,除非國家破產,當然是一毛錢不能少的要付給公務員。

  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存在目的和任務是“保証支付”退休金,為擔保性質的“儲金”,與社會保險基金是 被保險人付保險費所成立的互助性質的基金,二者完全不同。而且“退撫基金”超過4600億元,足以擔保七年以上公教人員退休金總額,大家要了解,世界上其它國家大多認為有一年的準備金就夠了。相較於勞基法規定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只要足夠支付一年的退休金就不用再提撥了。退撫基金顯然已是超額準備了,完全足夠支付公務員退休金,“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卻大幅減少公務人員退休金,國家推卸雇主法定責任,侵害人民財產權。

  我認為,現有民進黨政府對於軍公教警消的所謂“年金改革”,其實是侵害人民財產,應該廢止。我也很遺憾,現在國民黨的參選太陽們,還在思考要減多少才算合理的“二次年金改革”,而不能認清這件事情的本質是“人民財產不可以被剝奪”的是非問題。

  我在此也公開宣示,取得國民黨總統參選人後,立刻以國民黨名義發動廢除現有的版本的公投。

  財產權是民主社會最根本的元素,政府及任何人都不可侵犯人民的財產。我反對用任何理由剝奪人民的財產,違憲剝奪軍公教退休金的法令必須立刻作廢。我今天會捍衛軍公教人民的財產,明天也會捍衛所有人的財產,這是一個理念與原則的堅持。

  目前我國年金與退休金的複雜程度舉世罕見。我主張,為了避免職業矛盾、世代矛盾,我主張將來無論是軍、公、教、警、消、勞。全國所有勞動者的退休金及職業保險全部統一計算標準,不再有職業矛盾、世代矛盾,退休金是雇主全額負擔,職業保險則是雇主、勞動者、政府一同負擔,未來這樣清清楚楚的制度,就不會被有心人刻意混淆,與所謂的年金改革混為一談,而成為持續撕裂社會造成對立的政治工具。

  這些制度未來還需要導入“共治”的概念,要請民間專業人士成立NGO參與投入相關基金的監督及營運,並且透明公開的將經營成效告知全國人民,避免政府及權貴黑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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