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堅持培養和引進並重,營造各類人才脫穎而出的成長環境。深圳創新成果迭出,得益於國內外各類創造性人才的有效集聚。經驗告訴我們,要在管理機制上放權,在評價機制上放開,在分配機制上放活,加快構建更具全球競爭力的人才制度體系。尤其要把發現、培養青年人才作為重要責任,為他們施展才幹提供更多機會和舞台。創新的根本出路在教育,要改革應試教育體制,讓最優秀的人去培養更優秀的人。
五是堅持深化“放管服”綜合改革,營造充滿活力的綜合創新生態環境。推進科技創新,深圳的重要經驗之一就是政府“不管”。“不管”不等於缺位,而是對企業多服務、少干預。應貫徹“底線監管”原則,將法律底線之上的廣闊空間留給市場主體,審慎干預。對一時看不准的東西,可採取邊創新部署、邊試點應用、邊完善監管的策略逐步推進。對看准了的方向和領域,則集中資源,加快培育“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產業化+科技金融”無縫對接的創新生態體系,厚植創新沃土,讓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默契配合、相得益彰。
(中評社報道組:徐夢溪 林艶 張心怡 張爽 後方支援記者:徐明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