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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延長赴陸管制 藍委要求清楚明列行為
http://www.CRNTT.tw   2019-02-26 14:34:23
蘇貞昌(中)、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右)接受質詢。(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2月26日電(記者 黃筱筠)有關蔡政府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以及“國家機密保護法”相關修法,中國國民黨立委王育敏今日質詢問到,如果是去中山陵向國父致意?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表示,這個沒有問題,“我也去過啊”;王又問那與對岸領導人見面?陳則說,如果是政黨交流不會規範,但是不能做些有礙國家尊嚴的事情,如果去那裡大聲彰顯中華民國尊嚴,大聲喊出中華民國很好啊;不能去跟人家的國徽敬禮,法律規定不能做出有礙國家尊嚴行為,如果是去彰顯中華民國很好。

  王育敏則說,因為罰款要新台幣5百萬元,應該要把行為明列的清楚一點。

  王育敏表示,蔡政府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國家機密保護法”,是要保台還是抗中?陳明通說沒有對身分管制,那是維持3年還是延長6年?陳明通表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是管制3年,“國家機密保護法”立法有特殊目的,就是特殊的人。

  王育敏追問那吳敦義今年520之後就管制3年,如果要率團訪問大陸要報備?陳明通表示,依照兩岸人關係條例規定不用,管制期如果是3年,那3年後就不受管制。

  王育敏說,那國家機保護法延長為6年是針對什麼?陳明通答覆,他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主管機關,他只能就這法來回答。

  王則問,那“國家機密保護法”誰是主管?行政院長蘇貞昌跳出來回答說,“那3年規定,連我都管制過”。王育敏仍追問吳敦義520之後訪問大陸是否要管制?法務部長蔡清祥說,這是身分的問題。

  王育敏追問,那身分確定不管制了嘛?蔡清祥說,按照原來的規定管制,身分沒有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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