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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企未被要求配合政府“竊密”
http://www.CRNTT.tw   2019-02-19 10:18:32
(图片来源:网络)
  中評社北京2月19日電/針對美方妄稱中國法律要求中國企業配合政府開展竊密行為,外交部發言人耿爽18日表示,美方有關說法是對中國有關法律的錯誤和片面解讀,美方及其個別盟友在相關問題上搞雙重標準,混淆視聽,實質是為打壓中國企業的正當發展權利和利益編織借口。

  當日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16日,美國副總統彭斯在慕尼黑安全會議上發表講話稱,美國一直向其安全夥伴明確指出華為及中國其他電信公司構成的威脅,因為中國法律要求這些企業允許中方安全部門訪問其網絡或設備所接觸到的所有數據。另外,近期美方的其他一些人士也多次指責中國的國家情報法,特別是該法第七條。他們稱,根據該法,中國企業將配合中國政府開展竊密行為。你對此有何評論?

  耿爽說,中方注意到彭斯副總統有關表態,也注意到近來美方有關人士的類似言論。

  “對美方有關說法,我想說明幾點事實。”耿爽指出:

  第一,美方有關說法是對中國有關法律的錯誤和片面解讀。中國國家情報法不僅規定了組織和公民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的義務,同時也規定了國家情報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維護個人和組織合法權益的義務。同時,中國其他法律對於保障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包括數據安全和隱私權利等,也作了許多規定。這些規定都適用於國家情報工作。美方對此應全面、客觀理解,而不應斷章取義,片面、錯誤解讀。

  第二,以立法形式維護國家安全,要求組織和個人配合國家情報工作是國際通行做法,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等“五眼聯盟”國家以及法國、德國等西方國家均有類似規定。

  第三,中國政府一貫要求中國企業在外國開展業務時要嚴格遵守當地法律法規,這一立場不會改變。中國一貫堅持相互尊重主權、平等互利等國際法基本原則,中國憲法和相關法律對此均有體現。基於這一原則,中國一向明確反對別國繞過正常合作渠道,單方面適用其國內法,強迫企業和個人向其提供位於中國境內的數據、信息、情報等做法;同樣,中國沒有也不會要求企業或個人以違反當地法律的方式、通過安裝“後門”等形式為中國政府采集或提供位於外國境內的數據、信息和情報。

  第四,美方及其個別盟友在此問題上搞雙重標準,混淆視聽,實質是為打壓中國企業的正當發展權利和利益編織借口,是以政治手段干預經濟行為,是虛偽的、不道德、不公平的霸凌行徑。

  “我們希望各國真正恪守公平競爭市場原則,共同維護公平、公正、非歧視的市場環境,促進相關產業合作的健康發展。”耿爽說。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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