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清君認為,在網約護士還未成氣候之際提前出台規範,是為了讓這一新業態有法可依,“試點方案把網約護士的應用場景限定得非常具體了,不是隨便什麼人都能開。”
按照試點方案,今後提供網約護士服務的主體必須是醫療機構,而且要在試點地區內經衛生主管部門批准後,拿到試點許可,才能提供服務,現有互聯網企業自己開辦的“護士上門”業務將受到很大影響。
“對企業來說,不再是做個APP就能提供服務;對患者來說,不再是網絡上填一張申請表就可以預約護士上門。”盧清君說。
【焦點2】
患者醫療安全、護士人身安全如何保障?
患者必須在醫療機構首診
焦雅輝坦言,“互聯網+護理服務”試點最關鍵的環節是兩個安全的問題。一方面是護士到老人家裡提供醫療護理服務,人身安全如何保障;另一方面是醫療安全,比如一旦發生了輸液反應,患者的醫療安全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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