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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新規:保障民警依法履職
http://www.CRNTT.tw   2019-01-28 10:20:41
(圖片來源:網絡)
  中評社北京1月28日電/公安部出台新規保障民警依法履職、禁止對長江刀魚等進行生產性捕撈……2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規將影響我們的生活。

  全國性法律法規:

  公安部出台新規保障民警依法履職 將於2月1日起施行

  為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民警執法權威,在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基礎上,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經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趙克志簽署部長令發布,將於2019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

  《規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主要依據,充分考慮了當前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的實際需要,充分考慮了與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的銜接配套。《規定》共有三十三條,具有較強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規定》明確,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不受妨害、阻礙,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威脅、侵犯,民警及其近親屬的人格尊嚴不因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行為受到侮辱、貶損。行為人實施侵犯民警執法權威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民警依法履職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民警個人不承擔法律責任,由其所屬公安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造成的損害給予補償。公安機關應當嚴格依法依規開展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對民警采取停止執行職務、禁閉等措施,不得作出處分或者免職、降職、辭退等處理。

  2月1日起禁止對長江刀魚等進行生產性捕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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