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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民進黨終於亮出台獨真正本質
http://www.CRNTT.tw   2019-01-24 09:46:43
 
  而該基金會的宗旨,包括制定“台灣憲法,建構“正常國家”,加入聯合國等,都在在地顯示其台獨性質,與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及《正常國家決議文》的追求,完全相吻合。因此,這是一個貨真價實的台獨組織。

  此前,在李登輝的主導下,台灣地區進行了七次修憲,解決了在兩岸分裂分治的情況下,憲法的一些條文規範,不適應這一變化而產生的諸多問題。比如,憲法規定“國民大會代表”和立法委員必須經由全國人民直接選舉產生,但鑑於情勢無法在大陸地區實施換屆選舉,而使得老國大代表及老立委任職終身而形成“萬年國代”,後來因應總統的選舉產生,是由原來的由“國民大會”間接選舉產生,改為由全體選民一人一票直接選舉產生,而廢除了“國民大會”。但李登輝卻仍然不敢“制憲”,而是參考美國修憲的方式,以不動憲法本文的前提下,增列憲法增修條文”的方式,進行修憲,並對憲法增修條文”的第一句,特意寫為“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表明這是追求“終極統一”的憲法。

  不過,仍然是有“彆扭”的感覺,比如為了維護孫中山先生的“五權學說”,在此前七次修憲時,都未能按照西方憲政理論學說,設定行政、立法、司法的“三權分立”制度,而是保留考試院和監察院。其實,前者可以併入行政院,後者可以併入立法院。

  因而不少憲法學者及政客,都在探討憲法的未來演變方式,並羅列了以下幾種可能:其一是按照現行方式,在保留現行憲法的框架下繼續修憲,但須經逾半數國民公民投票同意,難度較高。其二是順應兩岸現狀,制定適合現實情況的“第二共和憲法,把“領土”範圍限制為台澎金馬,同樣涉及修憲,實際上當年陳明通就曾在阿扁的授意下,撰寫了《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共和)》草案,還天真地親自送交北京國台辦審閱。但此舉等於是把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割裂開來,不但徒增北京對其台獨的疑慮,而且也不符合“國統會”《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決議的精神。當然,此舉同樣也必須經逾半數國民公民投票同意,難度也較高。其三是制定以台灣島為主體的“新憲法,終結中華民國政權,台灣成為“正常國家”。這是貨真價實的台獨,民進黨的“台獨黨綱及《正常國家決議文》,都是走這條路線,現在“台灣制憲基金會”的主張,同樣也是走這條台獨路線。其四是幻想在中國大陸實現“民主化”亦即“和平演變”以後,兩岸實現和平統一,結束“增修條文”,憲法本文被凍結的部分恢復效力,從而讓憲法重新恢復完全適用於中國大陸。但中國大陸實現“顏色革命”的機率極低,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社會上影響力也大為增加,其本身就有自己的憲法,因而中華民國憲法重新完全適用於中國大陸的機率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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