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發言人表示,火警發生後,車站消防系統即時啟動警報,當職員帶備滅火筒到場時大火已經熄滅,事件中無人受傷,其間列車服務如常,車站運作大致暢順,事件已交由警方調查。港鐵關注今次事件,會配合警方調查,車站方面亦會提高警覺。
港鐵16年來第三宗縱火案
這次是港鐵16年來第三宗易燃液體縱火案。對上一宗為2017年2月10日傍晚7時許,港鐵荃灣線一列由金鐘站駛往尖沙咀的列車,車上一名有精神病記錄的60歲姓張男乘客,在車廂內淋易燃液體縱火自焚,因正值繁忙時間車廂內擠滿乘客,多人走避不及被燒傷;車長在列車駛至尖沙咀站月台後,隨即開門讓乘客疏散,事件共19人受傷送院治理,包括涉縱火自焚被捕姓張男子,張留醫深切治療部搶救3個月,因器官衰竭不治。事後港鐵宣佈站內商店禁售火機,以減低火警風險。
另2004年1月5日早上9時許,港鐵一列車由尖沙咀站開往金鐘站途中,當時車上65歲姓嚴男乘客用打火機點燃裝有天拿水膠樽縱火,不住火光熊熊及冒出大量濃煙,列車駛至金鐘站月台開門疏散乘客,事件中有14人吸入濃煙受傷送院治理,嚴由一名乘客制服,經審訊被判終身監禁。
(文匯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