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4日電/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布置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時明確提出,“加快實現從管企業向管資本轉變,改組成立一批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組建一批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即“兩類公司”)。“兩類公司”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門話題。
經濟參考報發表吉林大學中國國有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李錦文章表示,試點四年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已成為2019年國資國企改革的“牛鼻子”,牽一發動全身。怎樣認識兩類公司改革上接國資體制完善下接國企改革的重要地位,在授權體制、組織架構、運營模式、經營機制四個重要環節中突破重點是什麼,如何深化授權經營體制改革,拿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升級版,是當前需要重視的理論與現實問題。
國資體制完善國企改革
文章介紹,在2018年10月召開的全國國企改革座談會上,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提出“傷其十指不如斷其一指”的思路,扎實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大膽務實向前走。兩個多月來,“斷其一指”引起廣泛猜測。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召開僅僅一周,國務院國資委有關方面透露加快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消息,使得“斷其一指”的猜測坐實。
據悉,航空工業集團、國家電投、國機集團、中鋁集團、中國遠洋海運、通用技術集團、華潤集團、中國建材、新興際華集團、中廣核、南光集團11家央企日前被納入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2014年以來,國務院國資委已經選擇10家央企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其中誠通集團、中國國新2家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試點,國投、中糧集團、神華集團、寶武集團、中國五礦、招商局集團、中交集團、保利集團等8家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96家中央企業,有20家進入試點,這意味著改組成立一批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組建一批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的範圍已經明確。第一批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一般會從試點的20個企業中產生。
國有企業改革的40年裡,如何疏通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固有的“政企不分”症結,始終是矛盾和焦點。在2018年全國兩會上,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運營公司試點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且是十項試點中被唯一寫入的,說明高層把這個問題看得很重。7月30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於推進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的實施意見》。
2018年11月19日,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肖亞慶在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座談會上指出,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試點,是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的關鍵舉措,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推動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的重要途徑,是落實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的重要舉措,對國有企業改革全局具有重大意義。
為什麼兩類公司改革試點對國有企業改革全局具有重大意義,這要從兩個層面上理解。
第一個層面,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是國資體制的核心。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了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概念,並為其賦予了“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歷史重任。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標誌著國資授權經營體制改革進入一個新階段。深化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建立健全權責利相統一的授權鏈條,可以推進國資管理機構職能和監管方式轉變,以管資本為主,以資本為紐帶,以產權為基礎,明確權責清單,為徹底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開,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創造條件。
第二個層面,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是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的核心。2015年印發的《國務院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政府授權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依法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堅持“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理順授權雙方主體之間的信托責任關係,加大國有資本授權的力度,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更多地充當著政府與企業間“隔離層”,落實國有企業獨立自主經營的市場主體地位,可以更有效激發企業內部的活力和創新力。
授權經營體制改革中的“授權”是指將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行使的投資計畫、部分產權管理和重大事項決策等出資人權利,交付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和其他直接監管的企業行使。
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是新一輪國資和國企兩個層面改革的關鍵“結合部”,涉及產權制度的深度變革。可以說,兩類公司改革,上接國資體制改革的完善,下接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處於國資國企改革的中心與樞紐地位,已經成為國資國企改革的“牛鼻子”,牽一發動全身。
打造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升級版
文章稱,關於兩類公司試點進行到哪一步,以及下一步的工作重點,國務院國資委分管改革的副主任翁傑明透露,試點企業要充分總結借鑒前期試點的經驗做法,瞄准重點問題和關鍵環節,加快改革步伐,打造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升級版。
自從2014年試點開始以來,改革圍繞著“與國資委、出資企業的關係,國有資本專業化運營的路徑,內部市場化管理機制”三大問題展開了積極探索,在組織調整、戰略管控、業務發展、分類授權等方面取得了一批經驗。從試點企業披露的經驗看,中糧集團與國投,重新梳理、優化調整公司業務結構,推動主要業務向命脈和民生領域集中,形成了新的業務單元。中國誠通、國新公司,在基金的成功發起和實際運作上,把中央企業、地方企業、金融企業和社會資本等各方資金集聚起來,為央企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提供了融資新渠道和投資新機制,在助力供給側改革,引領一帶一路發展,推動國企改革,幫助困難企業脫困等領域均發揮了積極作用。
這些經驗重點是發揮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職能與作用,清理退出一批、重組整合一批、創新發展一批國有企業,核心是要會投、會賣,有進、有退。而在放權授權方面多沒有展開。兩類公司試點過程中,總部權限過大,審批流程過長等問題仍然存在。總體來看,開展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革試點,授權放權不足,實現國有資本所有權與企業經營權的分離不夠,而在發揮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平台的作用,促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和強化監督方面創造的經驗更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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