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3日電/在消費升級需求強勁,國家鼓勵擴大進口的背景下,跨境電商迎來一大波重大利好。
11月22日,商務部發言人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接下來商務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盡快印發跨境電商過渡期後的監管方案並組織實施。前一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延續和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政策並擴大適用範圍等。
11月2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9年1月1日起,延續實施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現行監管政策,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不執行首次進口許可批件、註冊或備案要求,而按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監管。會議還決定將政策適用範圍從之前的杭州等15個城市,擴大到北京、沈陽、南京、武漢、西安、廈門等22個新設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的城市。同時,還將進一步擴大享受優惠政策的商品範圍,新增群眾需求量大的63個稅目商品。提高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商品限額上限,將單次交易限值由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將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萬元提高至2.6萬元。
據記者了解,這是跨境電商進口監管過渡政策的第三次延長。
2016年3月24日,財政部發布公告,自2016年4月8日起實施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新稅收政策,這一政策被業內稱為“4·8新政”。
“4·8新政”的核心包括調整關稅、正面清單、通關單三項內容,即在稅收上實施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在通關時參照進口商品正面清單,需按貨物驗核通關單,並對化妝品、嬰幼兒配方奶粉等商品提出了首次進口許可批件等要求。
不過,這一政策在2016年5月,經國務院批准將延緩一年執行。2016年11月,過渡期進一步延長至2017年底。2017年9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管過渡期政策再延長一年至2018年底,在此之前,按照新政之前的模式進行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