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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出台十項戶籍新政
http://www.CRNTT.tw   2018-11-12 11:01:39
  中評社北京11月12日電/身份證換、補領全省通辦,戶政業務戶籍派出所就能“一站辦”,蘇北五市城鎮戶口通遷,群眾辦事不再提供材料複印件……為進一步方便廣大群眾辦理戶口和居民身份證,江蘇省公安廳11日發布深化人口服務管理“放管服”十項措施。

  身份證到期或丟失,還要回老家辦,這是很多人會遇到的煩惱。根據新政,從2019年1月1日起,江蘇將擴大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範圍。設區市範圍內,戶籍人員居民身份證申領、換領、補領業務全市通辦;本省戶籍人員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業務全省通辦,不受戶籍地和居住地限制。

  本地辦理戶政業務也將更加方便。根據新政,公安派出所戶籍窗口“一站式”辦理業務。自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公安派出所戶籍窗口全面受理居民戶口、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居住證等業務,推行戶籍地、居住地一窗受理、網上運轉、分級審批。即日起為參加重要考試、比賽等急需辦理居民身份證,以及因就業、就學、就醫等急需辦理居住證的群眾開設“綠色通道”,享受優先受理、優先上傳信息、優先制證等服務,在最短時間內制發證件,最大限度地保障群眾用證需求。

  在便民的同時,此次出台的十項新政還承載著深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和戶籍制度改革的使命。

  據介紹,按照中央相關改革部署精神,江蘇探索實施城市群區域內城鎮居民戶口通遷制度。新政規定,在經濟發展水平和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致相當的徐州、連雲港、淮安、鹽城、宿遷五市範圍內率先實施戶口通遷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上述五市居民憑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或合法穩定就業並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可以在五市範圍內城鎮地區自由遷移戶口。

  新政還放寬了農村地區部分戶口遷移條件。過去,想將戶口遷往農村地區,需要本人在農村地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和承包土地,在現戶口所在地無合法穩定住所、無合法穩定就業。從2019年1月1日起,該條件放寬為本人在農村地區有產權住房即可。投靠配偶的,被投靠人合法穩定住所所有權人放寬至本人、子女、父母、(外)祖父母。

  同時,新政對於升學學生、參軍退役人員、因國家建設需要到外地工作退休人員回原籍與親屬間投靠等戶口遷移條件均有所放寬。

  為回應群眾關切,新政進一步削減辦理戶政業務所需的材料,告別“奇葩”證明。如新政第八條擴大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範圍的規定中,對於身份證省內異地換領、補領,不再要求提交就業、就學、居住等其他證明材料。

  新政還全面取消群眾辦事提供材料複印件。即日起,全面清理辦理居民戶口、居民身份證、居住證等業務中提交證明材料複印件的事項,證明材料確有保留必要的,由受理單位通過數據共享或自行複印、掃描、拍照等方式留存檔案資料,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複印件。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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