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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通 |
中評社香港10月18日電/如果認為兩岸本是一家人,當台胞在大陸工作或求學,大陸願意給予更多生活上的便利,這本是兩岸關係良性進步的發展。但民進黨政府骨子里視對岸為另個國家,並在兩岸關係的作為上朝向分離邁進,故對領有居住證的台胞採懲罰性的防堵手段。
大華網路報今天發表“時評”說,日前陸委會主任委員陳明通應立委質詢時表示,居住證政策是大陸遂行其政治目的,最後就是想要統一台灣,把將來統治台灣人民的行為,提早實施在大陸生活的台灣人民上。陳明通的說法或許不能說錯,但大陸“想要統一台灣”,本無須置疑與強調。
陳明通還表示,規劃未來對領取居住證的台灣同胞將課以主動申報的義務,若逾期未申報或被查到未申報,也將規劃分別裁罰一萬元到五萬元和兩萬元到十萬元。問題是,居住證是給予在大陸台灣民眾生活更加便利的利益,而且需符合條件者提出申請才發給,陸委會何以卻規劃對領取居住證的人民,將給予“不利益”的處置呢?
更讓人覺得陳明通“油嘴滑舌”的是,他說強制申報有“政府掌握領有者的資訊後,也能更加照顧在大陸生活的台灣人民,未來發生天災等情事,政府第一時間就能立刻救援”的好處。試問,台灣民眾在大陸遇有天災情形時,陸委會如何憑著居住證資料,就能在第一時間立刻救援?
大陸的居住證到底是什麼?其實是給“常住”而非“長住”的外地人,享受生活便利與公共服務的資格,這也是大陸內部在二年前已推動的新制度。今年9月1日施行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是依據大陸國務院發布,而於2016年1月1日實施的《居住證暫行條例》有關規定所制訂,故這項制度不是專為港澳台胞所新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