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明面上的公款旅遊少了,但也出現了一些新變種、新花樣。河南省洛陽市老城區教育局副局長田軍自2018年5月10日至17日帶領老城區某學校的學生前往福州參加全國某賽事期間攜妻子吳某同行,並於5月12日同其妻吳某離開福州前往泉州、廈門游玩4天,隨後在區教育局報銷差旅費共計4322元,其中違規報銷2426元。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政協專職常委梁雄輝等人以考察文化產業發展為名組織、參加赴甘肅、青海兩省的參觀考察活動,沒有明確選題、沒有調研方案、沒有形成任何成果,而是到敦煌莫高窟、鳴沙山、月牙泉、青海湖等著名旅遊景點游覽,共花費經費15萬餘元,其中13.2萬元由5名非公職身份的委員支付,1.5萬元由區人民醫院以開展“醫養結合”調研名義支付,12名具備公職身份的委員每人只象徵性支付500元。以上行為雖花樣繁多,但本質上都是利用職權讓管理服務對象或公家單位為自己個人出游“買單”。
這些通報問題反映出,在反腐敗鬥爭的高壓態勢下,仍有極少數黨員幹部對正風反腐的鮮明態勢視而不見,把組織的苦口婆心當“耳旁風”,我行我素,頂風違紀。這些人雖然是極少數,但其明暗兩張面孔,屢屢踩壓紀律紅線,尤其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是不講“四個意識”、不落實“兩個維護”、不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典型表現。必須持續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重點懲處不收斂、不收手行為,才能以儆效尤,遏制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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